关于印发《福建省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人社办〔2023〕182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各产煤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认真落实《福建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提升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从业人员工伤预防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国家铁路局综合司、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实施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10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福建省实施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国家铁路局上海铁路监管局综合处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综合处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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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闽人社办〔2023〕182号附件.docx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