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关于开展工伤预防市级专家库成员公开推荐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技工院校,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工伤预防项目管理,促进我市工伤预防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开展,提高工伤预防质效,根据《山东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18〕3号)和《济南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结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选工伤预防专家库成员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征集各行业、各领域工伤预防专家,组建济南市工伤预防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工作任务

 

通过建立一支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推动工作有力的工伤预防专家队伍,促进专家积极参与我市工伤预防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工伤预防项目立项评审、宣传培训、风险诊断、措施制定、评估验收等相关工作中的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作用,不断提升我市工伤预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市工伤预防专家库分行业设置,根据行业特点组建若干个专业小组。

 

二、入库专家征选条件

 

我市范围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等各行业领域从事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伤预防、财务管理、法律事务等方面的专家均可申报,入库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作风严谨,能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熟悉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及工伤预防的方针政策,熟悉本行业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掌握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政策水平,在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的能力。

 

(三)具有高级(科研单位和高校为正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山东省应急管理专家资格。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能胜任现场工作。

 

(五)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特殊专业人士和相关行业知名专家的年龄及职称可适当放宽。

 

(六)拟推荐专家专业主要包括: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交通、工贸、消防、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心理健康、财务管理劳动保障等行业领域。

 

同等条件下,本市有关职能部门相关专家库的成员优先纳入。

 

三、入库专家职责权益

 

(一)入库专家职责:

 

1.参与工伤预防政策、制度措施、实施办法的制定和调研分析、课题研究,参与必要性、可行性论证;

 

2.参与工伤预防项目或方案的拟订、评估、评审、验收工作;

 

3.参与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实地调研检查,排查隐患、提出整改措施与实施评估验收工作;

 

4.参与工伤保险政策解读、工伤预防知识、技能的宣传培训;

 

5.在特殊工伤事故调查中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开展同类多发事故技术原因分析及对策措施制定工作;

 

6.遵守保密制度,尊重个人隐私,保守被服务(调查)对象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7.其他相关工作。

 

(二)入库专家权益:

 

1.以个人身份独立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

 

2.开展工作期间按规定获得劳务报酬,所在单位不得减损应获得的权益;

 

3.向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业主(监)管部门反映工伤预防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4.可自愿退出专家库。

 

四、专家库管理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专家库管理,统筹协调专家参与相关工作,负责与专家联络等日常工作,有关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专家协同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专家库入库专家名单适时在网站公示。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库成员通过部门推荐、审查报送、复核确认形式产生,专家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确保在库专家结构不断优化。对于连续2次无正当理由拒绝参与工伤预防工作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专家,视为自行退出专家库。

 

(三)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伤预防相关工作一般应邀请专家库中的专家,并按照相关规定由使用单位向专家支付相应的报酬。

 

(四)专家所开展的工作仅为使用单位和所服务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不具有行政权力,不替代和承担使用单位和所服务单位的行政主体责任。

 

五、征选程序

 

(一)申请推荐阶段。工伤预防专家库成员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征选范围的单位可将符合条件人员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各推荐本行业领域专家不少于10名,且需征得本人同意;各技工院校、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个专业至少推荐1名专家人选,由专家本人填写《济南工伤预防专家申报表》(简称申报表,详见附件1)并签名。需报送《申报表》纸质件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2张。

 

(二)审查报送阶段。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工伤预防专家征选工作,严格按通知规定的条件对个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比选,于2023年11月10日前,汇总形成《济南市工伤预防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及推荐对象个人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复核确认阶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推荐情况,按照“多中选好、好中选优”原则,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查、材料复核、集中评议,确定最终入库专家人选,并结合专家专业、职称、技能特长等择优向山东省工伤预防专家库推荐,专家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联系人:朱树学

联系电话(传真):0531-68966105

电子邮箱:jnrlzyshbzjgsbxc@jn.shandong.cn。

 

附件:

1.济南市工伤预防专家库专家申报表

2.济南市工伤预防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2.doc

来源: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