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关于开展第六期“英才培育计划”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对象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扬州市第六期“英才培育计划”培养对象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扬人才办〔2023〕14号)精神,按照市委人才办统一部署,现组织开展第六期“英才培育计划”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对象申报遴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遴选人数及管理期限

 

第六期市级“英才培育计划”遴选专业技术人才10人、高技能人才15人。培养对象管理期为2023年12月至2027年12月。

 

二、遴选条件及范围

 

1、遴选条件

 

培养对象的基本条件:爱党爱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学术道德和严谨的科研作风;人事社保关系在我市企事业单位1年;近年来在一线工作岗位上取得明显业绩,其成果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原则上入选名额不低于30%;入选过市委人才办组织的市级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2、遴选范围

 

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在企业工作的,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创新能力,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市级以上重大科研、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产业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

 

优秀高技能人才:熟练掌握先进技术、工艺,在企业生产一线或技能职教领域积极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在传统工艺领域掌握特殊技艺技能的“三带”型乡土人才。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产业等领域的高技能人才。

 

市级“英才培育计划”培养对象实施分类遴选推荐,属于工程建设、医疗卫生、教育等类别的人才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才类。要严格控制培养对象人选推荐名额,原则上不得超报。

 

三、相关要求

 

1、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遴选推荐工作,在遴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标准,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2、各地要组织申请人填写《扬州市第六期“英才培育计划”培养对象申报书》(附件1),申报材料的填报要规范、完整。

 

3、各地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按限定名额(专业技术人才不超过3人,高技能人才不超过4人)推荐人选并排序,在行业内公示后,于10月20日前将经排序的《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报送市人社局,联系人:陆楠,联系电话:80978132。报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扬州市第六期“英才培育计划”培养对象申报书》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

 

2、《扬州市第六期“英才培育计划”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一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3、各地推荐选拔工作情况报告一份。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9日


附件下载:

  1. 1、扬州市第六期“英才培育计划”培养对象申报书.docx
  2. 2、扬州市第六期“英才培育计划”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docx

来源: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