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12个单位完成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接入工作通报表扬的决定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直定点医疗机构,市医保中心:
为加快推进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管理工作,今年8月份以来各定点医药机构不断加大电子处方流转中心接入工作力度,截至2023年10月31日止,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7个定点医疗机构;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钦州百利分店等5个定点零售药店完成了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接入工作。根据《钦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钦州市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接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决定给予12个完成电子处方流转接入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年终绩效考核加1分。
希望各县区、各单位高度重视、压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接入工作的推广和应用,进一步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就医购药。
钦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3日
附件:12个完成电子处方流转接入单位名单(截至2023年10月31日)
一、定点医疗机构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钦州市中医医院
灵山县人民医院
灵山县第四人民医院
浦北县人民医院
浦北县中医医院
二、定点零售药店
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钦州百利分店
柳州桂中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灵山钟秀路店
梧州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灵山分店
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灵山钟秀分店
梧州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浦北交易场分店
来源:钦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