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关于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农合发〔2017〕230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做好2018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城乡老年人和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80元,城乡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300元。

 

二、2018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430元。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较制度整合前增量资金由市、区财政各负担50%,2018年市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85元,区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945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1日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17-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