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海东盟国际商贸城创业孵化基地等4家创业孵化基地有效期满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扶持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5号)有关规定,创业孵化基地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不再具备创业孵化基地资格,并停止享受相关扶持补贴。具体名单如下:

 

1.北海东盟国际商贸城创业孵化基地,有效期至2023年9月21日。

 

2.中国电子北部湾信息港创业孵化基地,有效期至2023年9月21日。

 

3.广西北海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有效期至2023年9月21日。

 

4.北海市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有效期至2023年9月21日。

 

特此公告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7日


来源: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