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养老保险中心关于常态化开展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公告


全市广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月领取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超过一个认证周期(最长365天),供养直系亲属超过一个认证周期(最长180天)未进行资格认证的,自认证逾期次月起将对逾期未进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离退休人员暂停发放养老金。暂停发放后又通过认证的人员,其待遇自通过认证次月起自动恢复发放,不必再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请。在此温馨提醒领取待遇相关人员关注自己的认证时间,可在认证周期内随时进行多次认证,每认证一次,有效期往后顺延一个认证周期。

 

认证方式如下:

 

一、手机APP自助认证。利用“河南社保”、“掌上12333”软件进行自主认证,利用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中“社保资格认证”进行本人认证或为他人认证。

 

二、社保服务网点认证。可就近到社保经办机构在全市各银行开设的社保服务窗口进行认证。

 

三、经办大厅认证。到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或市县行政服务大厅社保自助一体机上进行认证。

 

四、上门服务认证。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通过自助方式认证的人员,可由本人或亲属向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

基金稽核部0395-3131096

待遇核算部0395-3131066

机关事业部0395-6687822

 

2023年6月30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南社保APP下载(安卓版)
  2. 国家人社部·掌上12333APP下载

来源: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