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 关于高温等极端天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根据许昌市气象局6月21日16时25分发布的雷暴大风黄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6小时,我市魏都区、建安区、东城区、开发区、示范区所辖乡镇及街道将受雷暴大风天气影响,阵风风力达7—8级,并伴有强雷电、短时强降水,局地冰雹等强对流天气。6月22日至28日我市持续出现高温晴热天气,最高温度34℃到37℃之间,部分地区达到37℃以上。

 

为有效应对高温等极端天气,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安全生产,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等有关规定,请各用人单位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雷暴大风天气,停止户外活动和高空、水上等作业,户外场所做好防护措施;

 

2、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用人单位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望各用人单位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023年6月21日


来源: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