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关于本市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维持不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经市政府同意,我市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维持不变。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2200元,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20.3元。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日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