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关于三种情况下不再办理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下调的通知

闽机险〔2020〕35号


各有关参保单位:

 

为做好我省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工作,防止个人账户出现负值导致记录出错,自2020年12月1日起,对于以下三种情况,不再办理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下调业务:

 

1.参保人员在职死亡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已一次性领取到位并注销的;

 

2. 已办理职业年金转出业务,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清零的;

 

3.参保人员已办理虚账记实业务,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虚账部分清零的。

 

如因参保单位未按本通知要求,导致本单位参保人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录出错,由各参保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

2020年11月30日

 


来源: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
发布: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