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关于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通知


各用工单位、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根据河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十七条措施》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申领途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企业参保在职职工可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登录“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he.12333.gov.cn)或使用“河北人社”APP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经系统自动审核、公示通过后,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申领成功后,请及时开通社保卡的银行卡功能,以便补贴及时发放。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
  2. 河北人社APP下载·社保客户端

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