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 关于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期间暂停办理业务的通知(2023年6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业务受托银行: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法定结息日。为确保我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顺利开展,结息期间,我中心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0:00至7月1日(星期六)24:00,各服务网点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所有业务(包括提取转账、缴存单位汇入款项自动挂账)。

 

二、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0:00至7月1日(星期六)24:00,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含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平台等)暂停所有业务服务(包括信息查询和业务办理)。

 

三、请各有关单位、职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要,提前安排好业务办理时间。

 

四、为避免年度结息期间发生误操作,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结算维护期间网络将暂时关闭。

 

五、停办业务期间,贷款职工的正常还款业务不受影响,请保持账户余额充足。

 

衷心感谢各单位、职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来源: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