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 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住院DIP病种组合目录及门诊项目分值(2023版)》的通知

厦医保中心〔2023〕42号


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深入推进我市“总额预算下点数法”支付方式改革,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中心以近三年全人群、全样本大数据为基础进行客观聚类,经过两轮征求意见和8次专家协商谈判,制定了《厦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住院DIP病种组合目录及门诊项目分值(2023版)》(以下简称“2023版分值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DIP病种组合目录分级及其应用

 

2023版DIP分值目录包含三级主目录体系,其中:

 

(一)三级目录:是DIP的基础目录库,按例数维度收敛形成核心病种与综合病种,用于医保支付与个案管理。

 

(二)二级目录:是在三级目录基础上的聚类,是对诊断相同、不同治疗方式的收敛,用于引导医疗机构以最适宜的技术、方法及成本应对社会需求、医保资源之间的平衡。

 

(三)一级目录:是对二级目录疾病诊断与治疗方式的聚合,用于建立宏观层面医保基金预算模型。

 

二、关于DIP辅助目录及其应用

 

为精准评估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产出的合理性,对主目录对应分级目录的支付费用进行校正,结合本市临床实际,建立部分辅助目录,包括疾病严重程度(含双侧疾病病种、年龄特征病种、重症病种)、中医优势病种、疾病分期病种、药品分值四类辅助目录。其中:

 

(一)疾病严重程度及中医优势病种辅助目录病种标准分值=主目录病种标准分值×辅助目录加权系数。

 

(二)疾病分期病种辅助目录床日标准分值=主目录病种床日标准分值×各分期加权系数。

 

(三)药品分值辅助目录病例分值=主目录病种标准分值+药品分值;

 

药品分值=该病例药品费用÷固定参数(50)。

 

三、关于DIP病种权重及其应用

 

2023版分值目录公布的期初权重仅为参考权重,年度内权重动态调整。年终清算时,根据当年度全市医疗机构实际运行数据计算得出清算权重纳入结算。

 

各病种清算权重=当年度全市该病种例均住院费用÷全市当年度例均住院费用。

 

四、其他

 

本通知自2023医保年度起执行。

 

附件:《厦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住院DIP病种组合目录及门诊项目分值(2023版)》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3年6月25日


附件下载:

  1.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印发《厦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住院DIP病种组合目录及门诊项目分值(2023版)》的通知(含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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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