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关于优化调整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的通知(2022年)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镇江市“镇合意”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镇办﹝2022﹞26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提升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的便利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拓宽办理途径

 

在现行线下办理途径的基础上,缴存单位为住房公积金网厅用户的,可以通过线上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二、线上注销程序

 

1.单位线上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的,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gjj.zhenjiang.gov.cn),进入单位网上服务大厅,通过证书登录后,选择“单位注销”模块进行操作。

 

2.在单位注销界面选择注销原因、时间,输入申请人信息,保存申请注销信息。公积金信息系统与单位网厅业务系统2 进行数据匹对,申请人与单位留存的经办人或法人代表一致的,在“注销要件上传”模块要件选项:单位变更(注销)登记 表;机关事业单位撤销批准文件;合并分立批准文件;法院破 产裁定书;工商注销证明,选项对应上传原件图片,上传后点 击保存。申请人与单位留存的经办人或法人代表不一致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要件。上传后提交即完成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申请。

 

3.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照行政区划属地接收单位注销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即时办理注销手续。存在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等情形的,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具体内容:“尊敬的用户:您申请的单位公积金账户注销审批不通过,原因为: ******,如果有疑问,请咨询 0511-12329【镇江公积金】。” 符合规定的办结后,通过短信发送至申请人,具体内容:“尊敬的用户:您申请的单位公积金账户注销于****年**月**日通过审批,现单位公积金账户已注销!如果有疑问,请咨询 0511-12329【镇江公积金】”。

 

4.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后,单位可进入网上服务大厅在“单位注销”模块打印注销登记表。

 

三、压缩办理时间

 

缴存单位通过线上或线下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四、各辖市区分中心、管理部遵照执行。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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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