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文件要求,现对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提取条件调整如下:
一、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含)。
二、 各分中心、管理部遵照执行。
三、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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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