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社局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80号提案的复函

市人社函〔2018〕249号


市农工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老龄化加剧,失能人员特别是失独失能老人的生活照料、生命质量和生存尊严日益成为社会也成为我们人社系统关注的焦点。据老龄委统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西安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157.2万人(含西咸新区),老龄化率16.35%,预计今后五年全市平均每年新增老年人约5万人,到2021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177万人左右。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老年群体在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方面的服务需求日益增加,我们已经意识到加大这一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工作力度已经刻不容缓,近年来我们结合中、省要求做了一些具体的养老服务工作,但要彻底解决并应对老龄化社会日趋加剧问题还需不断探索实践。

 

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现状,配合市民政等部门做好养老服务工作。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精神,我市于2015年7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5〕23号),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的目标。文件下发后,我们立即就涉及我局业务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梳理,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对具备医疗资质的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在申请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定点资格时,实行与其它医疗机构等同的准入条件、标准和政策,不设定任何特殊限制性条件;凡愿意申报我市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定点的,均按同等条件纳入定点范围,使入住的参保老年人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

 

同时,我们还积极探索如何更好的发挥医疗保险在医养结合工作中的作用。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精神,我局联合市卫计委、民政局、财政局、残联等部门下发文件,在原有医疗康复项目基础上,将平衡训练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新增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我们还配合民政、卫生等部门加快医护型养老机构的建设步伐,与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老龄办联合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推进医养结合工作职责分工,确定了西安曲江老年公寓等21家市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在此基础上,我们还积极调研居家养老医护问题,探讨建立“家庭病床”,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但目前我市在家庭病床的设置条件、诊疗规范及收费标准等制度建设方面尚有所欠缺,我们也就此问题多次与卫计等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卫计部门切实做好“家庭病床”服务管理规范标准设置工作,积极推动“家庭病床”管理上的提高、服务上的优化,并同步积极探索将“家庭病床”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更好的保障居家养老等参保人员在家庭接受医疗护理的需求。

 

2016年12月我局联合市卫计委、民政局、财政局、残联等部门下发《关于印发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方案(暂行)的通知》(市卫计发〔2016〕449号),文件针对城乡居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高龄人群提高了补偿力度,对参保人员中80岁以上(含80岁)老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90%比例报销,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按80%比例报销;对参保人员中90岁以上(含90岁)老人在省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90%比例报销。

 

二、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为老年人医疗养老提供人才支撑。

 

在做好医疗保险待遇落实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养老护理人员的培养,主要采取了以下扶持措施:

 

一是根据我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开发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我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文件,将公共养老服务机构纳入公益性岗位单位开发范围,明确公共养老服务机构的司机、门卫、保洁、水电工、绿化工、护工、管理员等工种可用于岗位开发,并督促区县积极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同时,我们计划在继续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以便吸引符合公共养老服务机构工作要求的人员。

 

二是对符合我市就业培训要求、有专业护理培训需求的适龄劳动力,按照市场就业的原则纳入城镇就业管理服务范围,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长短结合、引导性培训和技能培训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组织其参加养老护理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三是依托我市就业服务体系,对有养老护理就业愿望的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通过劳务输出等有效手段帮助他们就业。

 

四是联合、协调市民政局、商务局、农林委、妇联、家协等部门,坚持推行就业导向的培训方式,使职业培训主动适应市场对劳动力多样化的需求,针对社区家庭养老、医院、养老院等养老服务业机构,进行订单式培训,开展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专业培训,对通过职业技能资格考试的人员进行免费的岗位技能鉴定,解决养老护理从业人员的护理技能和护工人员短缺的需求。

 

五是为提高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我们每年组织我市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教师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并对承担我市就业培训的机构进行年检,分别从师资、培训教学设备、培训场地及全年实际培训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实行准入与退出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培训质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我市职业技能水平及就业成功率。

 

通过以上措施,有效缓解了我市养老院及养老服务行业的人员需求问题,同时也解决了失业人员及农村劳动者的就业需求。

 

三、积极推进建立养老金异地支取、跨省异地就医工作。

 

一是关于养老金异地支取方面,我们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具体规定,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目前,全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可在全国任何银行网点都可以随时通过银行卡支取退休金。

 

二是跨省异地就医工作开展方面,2017年7月,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20号)精神,要求适时启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我局联合财政局及时下发了《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125号),对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异地就医流程等提出了要求;同时,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异地就医管理制度、经办规程、业务流程、服务指南等,规范了异地就医经办管理,建立异地就医周转金制度,我们还扎实做好异地人员备案工作,认真调查驻外人员的信息及社保卡持卡情况,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及异地临时转诊人员纳入备案范围,并为这些人员优先制卡、优先发放社保卡。

 

从人社部获悉,我国全面建成联通部、省、市、县四级的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目前已基本实现全国所有省份、所有统筹地区、主要医疗机构全覆盖,截止2017年12月31日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8499家,主要信息秒级传输,社会保障卡作为唯一结算载体和凭证实现跨省通用,联网结算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实现全国统一。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也已于2017年7月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我市参保职工通过备案手续后即可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险卡入院就医,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2017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76号),我们将积极配合市民政、卫计等部门,尽快出台我市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并在工作中积极贯彻落实,切实做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工作。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6〕80号),选取了青岛市、长春市等15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探索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拟利用1—2年试点时间,积累经验,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向全国推广实施。按照人社部试点《指导意见》的规定,长期护理保险主要覆盖职工基本医保的参保人群,以长期失能的参保人群为主,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所需的费用,这是一项全新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内容为基本生活照料服务,有别于提供诊疗服务和医疗护理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方式主要为服务提供,有别于其他社会保险或救助政策简单的现金给付给。从日本、德国等国的经验来看,长期护理保险作为一项独立的社会保险存在,一般会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缴费机制,例如老龄化程度已达26%的日本,长期护理保险资金由政府和个人各承担一半。此项保险启动涉及编办、卫计、民政、财政、残联、老龄委等多个部门,需群策群力研究适合我市推广的长期照护保险的试点工作,前期需统筹各相关部门建立成熟完善的试点方案、实施细则、失能人员评定标准和办法、服务项目和标准、经办管理办法等主体文件和相关配套政策制度,经办规程和认定流程设计,以及信息系统调试等工作,今年我们已经将此险种纳入人社改革重点调研任务,目前正在稳步推进。

 

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也对开展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和老年病保障政策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的调研活动,4月20日在西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召集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第一医院、第三医院、第九医院、市中心医院、中国人寿相关负责同志对老年人大病保障政策进行了深入讨论研究,对国家相关政策调整进行深入调研分析,我们也及时提出了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未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通过将稳步提高老年疾病保障水平,逐步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独生子女父母这个特殊老年人群体的特惠医疗制度,为实现“老有所医 老有所养”以及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奠定基础。

 

下一步,我们也将在总结医养结合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适时启动我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人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加强联系,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我市人社事业的健康发展。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梁 韬 86786873


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18-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