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源市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府办函〔2023〕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河源市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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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进一步整合民生服务资源,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服务卡发卡种类多、办卡周期长、用卡环境兼容性不足、重复建设突出等问题,加快推进民生用卡服务集成融合,实现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全市居民服务“一卡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推动各类民生用卡服务集成融合,探索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新模式,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及管理效能,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围绕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的总目标,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框架内,建立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服务平台,联接各部门现有信息平台,打造民生服务共同体,以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下同)为载体,加载政务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就业创业服务、医疗健康服务、教育管理服务、城市公共服务、金融服务等民生服务功能,实现“一卡多用,全市通用”,提升政务服务能力,降低群众办事成本。推动民生服务资源集中融合,实现数据资源在各部门间共建共享共用,支撑各业务领域精细化管理,形成“政策通、部门通、地区通”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发展格局。

 

2023年底前,推进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就医服务、财政惠民补贴、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取得突破,推动各项服务事项集成融合到社会保障卡。

 

2024年底前,全力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制度规范建设。全面实现各类民生服务集成到社会保障卡,基本建成全市范围内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一卡通”应用体系,形成“一张民生卡管服务、一张清单管应用、一个平台管集成、一套机制管保障”的应用格局,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社会治理更加高效。

 

二、功能定位

 

(一)基本功能。

 

1.身份凭证功能。持卡人在政务服务大厅、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事,以及办理交通出行、住宿登记、参观文化旅游景点等民生服务领域事项时,社会保障卡可作为身份凭证使用。

 

2.信息记录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记录个人基本信息、个人资质证明、公民信用信息,以及各类政府公共服务的办理、登记、结算、待遇领取等信息。

 

3.自助查询功能。持社会保障卡在互联网、政务APP、自助终端、政务服务大厅等多种渠道可以自助查询个人权益信息及办理各项相关政务服务进度信息。

 

4.金融支付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正常使用待遇补贴发放、缴费、存取款、转账、消费、非接闪付等金融支付功能。

 

(二)应用功能。

 

1.政务服务功能。利用社会保障卡的身份凭证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应用,持社会保障卡可办理各项政务服务事项,可查询打印政务服务办理信息。通过电子社会保障卡扫码登录、授权登录,实现在市内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移动服务平台、自助服务终端的快速登录和跨部门身份认证。

 

2.社会保障功能。在全面实现社会保障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全业务应用的基础上,聚焦民政、残联、工会等社会保障领域,梳理养老助残、困难帮扶、临时救助等服务事项,推动相关服务事项用卡,实现居民社会保障服务“一卡通”。

 

3.医疗健康功能。推进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电子凭证作为身份识别介质在就医购药过程中并行使用,实现全市及跨市异地就医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推动社会保障卡、电子健康码“卡码融合”,在功能上实现全市各医疗机构挂号、诊疗、购药、查询、住院、结算、缴费等就医全过程关联通用,支持通过社会保障卡查询电子病历和电子档案等居民健康信息。

 

4.教育管理功能。实现全市高等院校、中小学、技工院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持卡享受教育管理服务,用于教育管理服务中的实践活动、体质测试、健康体检、门禁考勤、食堂、自助设备等综合应用。

 

5.城市服务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公交、长途客运、出租汽车等城市交通一卡通行,在具备条件的社会保障卡加载全国交通一卡通应用,增加交通出行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在旅游景区、旅游服务机构等旅游领域的身份凭证、年票、住宿登记等应用。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体育馆、公园等公共文体场所应用。集成各类居民优惠卡证功能,实现持社会保障卡在各类交通、旅游、文体活动方面享受优惠。

 

6.金融服务功能。充分运用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各类社会保障待遇、农民工工资、惠民惠农补贴、政府人才津贴、就业创业补贴、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以及其他各类政府补贴待遇可发放或划转至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通过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实现缴纳个人税费、社保费,以及煤电水气费、交通违章罚款等公用事业缴费和行政罚款。

 

7.其他公共服务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其他各类政府公共服务和政务管理领域“一卡通”功能,并支持各部门业务功能拓展。

 

三、建设内容

 

(一)加强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划设计。

 

1.推动“一卡通”制度建设。按照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制度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管理、数据共享、服务管理及考核评估等相关制度,为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提供制度保障。

 

2.梳理“一卡通”目录清单。按照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目录清单,梳理我市各类民生卡信息,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领域,汇总各类民生部门用卡需求,补充、完善并形成河源市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目录清单。依据广东省“一卡通”应用指南,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和发布河源市“一卡通”应用指南,为群众提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网点、渠道信息和操作指引。

 

(二)提升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支撑能力。

 

1.规范社会保障卡发行。采用社会保障卡全国统一标准规范,按照省统一的卡面样式,全面发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完善社会保障卡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以及待遇补贴发放、缴费、存取款、转账、消费、非接闪付等金融支付功能。

 

2.推行电子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障卡实体卡的基础上全面发行新型数字载体的电子社会保障卡,实现实体卡和电子卡一一对应、实时同步。全面接入数字政府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可信电子证照平台、结算支付平台、粤系列服务平台,实现社会保障卡功能在数字政府的综合应用。

 

3.建设集中统一的应用服务平台。按照广东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建设我市集中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服务平台,对接广东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服务平台以及各民生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支撑各类民生应用的统一接入、集中赋能,实现各项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和服务。

 

(三)拓展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领域。

 

1.推进“一卡多用”建设。对照河源市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目录清单,分阶段、分步骤、分批次、分部门稳步有序推进政务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健康、教育管理、城市服务、金融服务等领域用卡,探索推动居民服务“一卡通”与我市人才政策的良好衔接,逐步实现全市范围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用”。

 

2.推进“全市通用”建设。依托数字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着力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卡“全市通用”服务机制。

 

3.加强“卡码融合”建设。按照数字政府改革工作部署,加强社会保障卡与“粤省事码”“粤居码”“电子健康码”在政务服务、智慧校园、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医疗健康场景融合应用,实现“一卡通用、一码通办”。

 

4.全面优化完善用卡环境。各部门按照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全面推进政策法规、经办规程、规章制度调整优化,支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按照统一标准,推动金融机构、服务性企业等社会力量改造政务服务大厅、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以及交通设施、图书馆、博物馆、公园等文化和旅游场所用卡环境,配套相关服务网点扫码、刷卡设备。

 

(四)加强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数据管理。

 

1.加强数据集聚共享。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服务平台产生的数据编目挂接至政务大数据中心,支持各相关部门通过政务大数据中心获取“一卡通”应用数据。

 

2.加强数据开发利用。加强对社会保障卡用卡历史、用卡轨迹、用卡习惯等数据综合分析,赋能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支撑各相关部门开展精准服务、主动服务、信用服务。加强对“一卡通”发放资金的核实、比对、结算、发放等数据分析,加强安全预警监管。

 

3.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加强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数据前端采集、数据存储、数据传输、数据交换、数据应用各环节的数据安全保护,避免数据泄露,切实保障“一卡通”数据安全。

 

(五)健全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体系。

 

1.建立健全“一卡通”管理架构。成立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的河源市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负责整体规划、重大事项决策以及重点难点问题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应用、管理、服务工作以及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

 

2.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沟通协调机制,定期沟通协调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存在问题。建立部门间的相互协作、联动服务、问题反馈等工作机制,及时响应群众在“一卡通”服务过程中的需求诉求,持续优化完善。建立督办、考核机制,结合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目录清单建立对账销号制度。

 

3.规范金融服务机构管理。加强金融机构的服务管理,提升发卡效率,优化账号激活、资金支付、补贴到账通知、便捷取款等服务。完善合作金融机构服务评价体系,推动各金融服务机构提供高质量服务。

 

4.强化社会保障卡安全管理。完善社会保障卡全流程全周期管理机制,加强社会保障卡各环节的监控管理。完善社会保障卡防伪造、防篡改的技术体系,确保卡内信息安全,切实防止冒领、冒用、盗用社会保障卡。

 

(六)提升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能力。

 

1.建立广泛覆盖的服务体系。依托各用卡部门办事大厅及合作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建立广泛覆盖的社会保障卡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就近可办的社会保障卡服务。市、县(区)政务服务大厅要设置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专区,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有条件的县(区)可延伸到乡镇(街道),加强服务队伍建设。

 

2.进一步优化简化服务流程。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卡制卡、发卡、补换卡等业务环节流程,优化制卡机制,压缩办卡时限。联合合作金融机构,优化社会保障卡功能启用、银行账户激活等服务。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主动服务、上门服务。

 

3.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建设。完善社会保障卡线上服务渠道,不断提升社会保障卡“立等可取”快速申领、“出生一件事”联办申领、实体卡和电子卡同步申领、“跨省通办”线上申领等服务水平。依托“粤省事”“粤商通”等“粤系列”服务平台和各用卡部门网上服务平台全面签发电子社保卡。全面推行网上申领补换和邮寄服务。通过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线下应用场所、线上服务平台和12345政府热线,为群众提供用卡咨询和服务引导,建立健全投诉处理联动机制。

 

四、职责分工

 

(一)发卡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社会保障卡发卡主体管理部门,负责综合协调“一卡通”工作,统一制卡发卡,建设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服务平台,会同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整合各类民生服务卡功能,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目录清单。

 

(二)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卡码融合建设,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基于“粤省事码”拓展社会保障卡线上线下应用场景、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数字政府中的综合应用。

 

(三)业务主管部门。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医保等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本领域民生用卡需求梳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梳理应用目录清单。按照“一卡通”应用要求,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做好政策调整、业务规程优化、系统对接、用卡环境改造等工作。

 

(四)县(区)政府(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明确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管理机构,加强人员力量,统筹工作经费。制定本地“一卡通”服务管理方案和考核机制,将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一卡通”服务管理和补助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资金统一发放进卡等事项纳入当地政府综合考核工作指标。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组织督促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医疗、民政、交通、文广旅体、工会等相关单位做好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工作。

 

(五)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负责指导社会保障卡合作金融机构规范有序做好相关工作。督促合作金融机构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对工作中存在违规代办、冒领补贴等问题的金融机构,组织开展排查、检查并严肃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河源市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推进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组织推动“一卡通”建设,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表。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对主管行业领域居民服务“一卡通”的政策、业务、系统、数据支持力度。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二)加强协同配合。加强各部门间“一卡通”应用协同管理,营造良好的应用环境,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推动全市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新模式。

 

(三)加强资金保障。全面梳理经费需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研究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相关经费保障事项,对系统建设、应用环境改造、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按规定予以财政支持。各部门要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积极落实本领域系统对接与应用环境等的建设。探索建立引入合作资金(机构)的相关制度和激励机制,推动金融合作机构及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以便民利民为重点,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各种线上线下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的定位、优惠、使用等信息,提高公众认知度,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河源市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下载:

  1. 河源市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工作方案.doc

来源: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2023-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