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自治州 关于公布2023年下半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体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


政策依据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2023〕76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966元/月,下限为3993.2 元/月。个人参保人员可在上、下范围内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个体参保人员核定缴费方式(支付宝核单、缴费)

 

第一步:核单

 

1.进入支付宝APP后选择“市民中心”,点击“社保”;

 

2.选择“社保核单”,点击“我要缴纳社保”,选择“缴费档位”和“缴费区间”后,点击“创建缴费账单”。

 

第二步:缴费

 

通过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缴费,或者前往各大银行和税务大厅进行缴费。

 

个体参保人员核定缴费方式(微信小程序核单、缴费)

 

第一步:核单

 

1.搜索微信小程序“吉林省社会保险”;

 

2.进入后实名认证,进入首页,点击 “个人养老保险费核定”,(首次会核验是否已参保,点击已参保后回到首页)——选择“缴费截止年月”和“请选择档次”后,点击下一步。

 

第二步:缴费

 

通过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缴费,或者前往各大银行和税务大厅进行缴费。



相关业务链接:

  1. 吉林省社会保险·社保服务(小程序)
  2. 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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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延边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发布:2023-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