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公布2023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标准(2022年社平工资6490元)


唐山市《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

 

(一)单位缴费基数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在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与尚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退休人员缴费基数的合计数作为单位缴费基数。

 

2.生育保险。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在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

 

(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1.各类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在职职工,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全部的劳动报酬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不低于2022年度唐山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月社平工资),2022年度月社平工资为6490元。

 

2.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包括:本人2022年12月份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员额内法官检察官职务等级工资)、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工作津贴、生活津贴)、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月平均额。个人缴费基数不低于2022年度月社平工资。

 

3.实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包括:本人2022年12月份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特殊教育津贴、教龄津贴护龄津贴、艰苦边远津贴)、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2021年12月份基本工资月平均额。个人缴费基数不低于2022年度月社平工资。

 

4.困难企业在职职工以2022年度月社平工资60%(即3894元)作为缴费基数的下限。

 

5.参保单位中已办理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尚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以2022年12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本人统筹内养老金作为缴费基数。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

 

1.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以2022年度月社平工资6490元为缴费基数,按9%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为584.10元。

 

2.已办理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尚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以2022年度唐山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3168元为缴费基数,按7%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为221.76元。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口径

 

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费基数与本人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相同,退休人员以2022年12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2023年新退休的以养老金计发当月)的本人统筹内养老金作为缴费基数。

 

四、缴费基数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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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