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公布2023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全口径平均工资、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转发《关于公布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揭阳市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713元。

 

一、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3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上限统一调整为26421元(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807元的300%),下限调整为4190元(我市所在第四片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983的60%);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23年度缴费基数上限统一调整为26421元(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807元的300%),下限调整为5284元(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807元的60%);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全市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6421元(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807元的300%),下限调整为5284元(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807元的60%);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四、全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139元(揭阳市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713元的300%),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下限暂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执行,调整时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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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