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康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DRG付费试点)服务协议书(范本)》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DRG支付方式改革,加强DRG试点医疗机构定点管理,统一、规范结算标准及服务范围,确保支付方式改革取得实效,我局制定了《安康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DRG付费试点)服务协议书》范本,并广泛征求了各级医保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试点市、县(市、区)医保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或通过协商谈判针对具体条款适当进行细化和完善,逐院制定协议书。要严格落实协议备案审查流程,经报市医保局备案审查同意后,可开展协议签订工作。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 2月3日


附件下载:

  1. 附:安康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DRG付费试点)服务协议书(范本).docx

来源:安康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经办处
发布:2023-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