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关于《关于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省级集中系统与全国跨地区平台对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头市高新技术人才服务中心:

 

按照人社部统一要求,为做好内蒙古“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平台”建设和“档案业务系统”推广工作,现将各旗县“档案业务系统”上线时间提前至2023年底,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有序组织辖区内旗县上线工作

 

各盟市人社局按照厅2022年3月24日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省级集中系统与全国跨地区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1〕156号)要求,指导旗县(市、区)完成上线和信息录入工作,在经费保障、业务经办、硬件配备和库房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各盟市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成立工作专班,从网络建设、业务培训、系统部署、督促检查等方面制定旗县(市、区)推广方案,建立区直、盟市、旗县三级协调机制,明确业务联络员,绘制工作调度表,定期报送工作进度。

 

二、开展档案调研工作

 

各盟市人社局结合本次系统上线工作安排,对辖区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开展调研工作。主要从档案总量、档案流量、业务开展情况、库房建设情况、档案安全管理(日常及服务外包)、档案转递渠道、经费情况及解决办法、人员管理情况及解决办法、机构改革带来的影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与“手拉手”结对联系基层、人社干部“走基层送政策”、“走企业访需求”、“走流程优服务”等工作统筹安排,采取深入实地、座谈交流、随机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于6月23日前报至内蒙古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快速路与成吉思汗大街交汇处,大学生科技园区8号楼1楼

联系人及方式:康 慨 0471-6951240

邮箱:nmrcggrs@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5月29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