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2010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2010年全省职工工资水平是多少?

 

2010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继续提高,为32306元,比上年提高3923元,增长13.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0.7%。

 

分企业、事业、机关看,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快于事业和机关单位。2010年,全省城镇企业单位(不含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2968元,比上年提高4635元,增长16.4%;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1704元,提高3702元,增长13.2%;机关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0940元,比上年提高1492元,增长5.1%。企业单位平均工资增速分别比事业、机关单位快3.2和11.3个百分点。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其他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超过国有单位。2010年,全省城镇其他所有制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2916元,比上年提高5162元,增长18.6%;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2830元,提高3371元,增长11.4%;集体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2220元,提高3753元,增长20.3%。其他单位平均工资由上年低于国有单位1705元提高到高于国有单位 86元。

 

分国民经济行业门类看,19大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均有所提高。2010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行业有8个,其中超过4万元的行业有5个,分别是金融业54353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50671元,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0546元,采矿业49729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8848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行业有11个,其中低于2万元的是批发和零售业19965元,住宿和餐饮业17165元,农、林、牧、渔业12432元。最低与最高行业工资水平相差41921元,差距比上年扩大7426元。

 

分设区市看,8个设区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3万元以上。继唐山、秦皇岛、廊坊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09年达到3万元后,2010年全省共有8个设区市平均工资达到3万元以上,又新增加石家庄、邯郸、沧州、张家口和邢台5个市。唐山、廊坊、秦皇岛,沧州4市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分别达到37232元、37224元、35825元和33015元,廊坊平均工资首次超过秦皇岛跃居全省第二位。平均工资排在第五到第十一位的分别是邯郸32123元、石家庄31460元、张家口30592元、邢台30317元、承德29960元、保定28089元和衡水25699元。最低的衡水与最高的唐山相差11533元,差距比上年扩大965元。

 

2010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7914元,比上年提高2803元,增长18.5%。


来源:河北省统计局
发布:201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