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自治州 关于征选2023年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的公告
为提升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就业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州人社局拟开办2023年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示范班,让参训人员实现高质量就业。经研究,现就2023年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示范班计划(见附件),在全州范围内征选承训培训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训机构资格条件
经州、县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并具有相应职业(工种)培训资质。
二、自主报名(2023年5月26日以前)
有承训意愿的定点培训机构请于2023年5月26日下午3:00前将报名材料密封后报送州人社局就业科,联系人:冉崇有,联系电话:18694000567。报名材料包括:
(一)培训方案。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场地、培训对象及人员组织方式、培训师资、培训设备、培训教材、食宿安排、培训考核、培训后就业渠道和岗位等;
(二)其他佐证材料。内容包括培训机构基本情况简介、所获荣誉表彰材料;授课教师个人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个人所获荣誉及奖励证书等材料;培训场地、实训设备实景照片等资料。
三、现场比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培训机构通过PPT现场展示等形式,对培训方案等情况进行介绍。州人社局通过比选,择优确定承训培训机构。
四、结果公示
承训培训机构信息将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组织培训。
五、其他
培训组织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64号)规定进行。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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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恩施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