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 关于开展医保“帮代办”服务进参保单位的通知


市本级职工医保参保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全面推行基层医保“帮代办”服务,进一步便利市本级参保职工就近办理医保业务,减少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来回跑腿负担,决定将“帮代办”服务延伸至参保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代办”服务形式与内容

 

1.依托平台“网厅办”。单位经办人员可通过“湖南省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简称单位网厅),为本单位参保职工办理“职工参保登记”“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人员参保证明查询打印”“医疗结算单打印”等事项。(咨询QQ群:327800693,咨询电话:58531570转5)

 

2.便捷服务“掌上办”。单位经办人员指导、帮助职工和职工家属通过“湘医保”APP或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办理信息查询、医保证明打印等医保相关业务。

 

3.畅通渠道“邮箱办”。设置异地就医网上备案工作邮箱。市本级参保人数200人以上的单位,单位经办人员可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和“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等事项相关资料,通过邮箱提交市本级医保经办机构代为办理。(咨询QQ群:535454653,咨询电话:58531570转2)

 

4.预约服务“上门办”。医保经办机构每季度第一个月中旬派遣服务队,到距离较远、退休参保职工人员比例高、参保人员数量多(500人以上)的参保单位,上门提供“生育备案”“生育津贴(一次生育补助金)申领”“医保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取(死亡)”“医疗费用报销”的直办或资料代收代办。(咨询电话:58531570转5)

 

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视情拓展“邮箱办”“上门办”的服务单位范围及服务事项。

 

二、实施步骤

 

1.单位申请。各单位可以自行通过“单位网厅”开展“网厅办”,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开展“掌上办”、申请“邮箱办”和“上门办”。申请“邮箱办”“上门办”的单位,填报《湘潭市医保“帮代办”服务申请表》(附件2),选择“帮代办”服务类型,加盖单位公章发送扫描件、电子文档至邮箱2221573744@qq.com。(时间安排:5月25日前)

 

2.组织培训。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参保单位,针对医保政策及经办规定、“网厅办”“掌上办”具体操作等进行线上或线下培训。(时间安排:5月下旬)

 

3.开展业务。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员通过上述渠道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提供医保“帮代办”服务。申请“上门办”的单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通过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提前沟通办理时间及代办业务。

 

三、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人员。开展医保“帮代办”服务,实现就近便利办理医保业务能够提高职工对单位的认同感、归属感。各参保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责任心强、热心服务的工作人员负责单位医保经办工作,将这件事关职工利益的实事办好。

 

2.做好宣传告知。参保单位要积极配合医保政策宣传,为职工解读医保政策,通过单位官网、单位联络群、公告粘贴等方式广泛宣传医保“帮代办”事宜,让职工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享受应有的医保待遇。

 

3.强化责任意识。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员为参保职工提供“帮代办”服务时,应核准资料、告知政策和办理情况查询渠道等。各经办人员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电话或工作QQ群及时与医保经办机构沟通交流。

 

附件:

1.湘潭市本级参保单位医保“帮代办”服务事项清单.docx

2.湘潭市本级参保单位医保“帮代办”服务申请表.docx

3.“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单位网厅”操作流程(网厅办).docx

4.单位职工异地就医备案申请表(邮箱办).docx

5.“湘医保”、“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异地就医备案操作流程(掌上办).docx

 

湘潭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3年5月17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5.docx


相关业务链接:

  1. 湖南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2. 湖南医保·湘医保APP下载

来源: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