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关于做好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各分支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金融助力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支持作用,助推企业稳岗扩岗、扩大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64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国银行信贷有关要求,现就设立稳岗扩岗专项贷款,重点面向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形式的个人创业者,支持其稳定岗位扩大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实体经济领域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形式的个人创业者。包括但不限于: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稳岗扩岗优质企业,就业弹性大、民生关联度高的养老、托育、家政、餐饮、外卖配送等行业企业,“用工难、用工贵”问题突出的稳产保供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人员、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较多的企业,以及高校毕业生、网络商户、新市民、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形式的个人创业者。

 

二、认定标准

 

(一)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小微企业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标准:

 

1.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2.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

 

3.企业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岗3个月以上;

 

4.企业上年度用工人数未减少,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上年度裁员不超过1人或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5.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等。

 

(二)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形式的个人创业者应符合以下标准:

 

1.固定经营实体位于江西省内,持续经营满1年;

 

2.征信记录良好,无逾期、冻结、不良等记录;

 

3.借款人年龄不低于18岁且不高于70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创业个人。

 

三、办理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可向所在县(市、区)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提交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材料,所在县(市、区)没有中国银行分支机构的,可向市级或者相邻县(市、区)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提交申请。申请企业或个人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配合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1.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的材料包括:

 

(1)相关的营业执照;

 

(2)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员工花名册(上年度、本年度各一份)、3个月工资流水、劳动合同;

 

(4)企业员工参保情况;

 

(5)企业经营场地照片(企业场地内外彩色照片各2张);

 

(6)经办银行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2.符合条件的个人提供的材料包括: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如有)、营业执照;

 

(2)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社区调查初审合格的推荐意见等经办银行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收到贷款申请后,按照有关规定独立授信审贷、自主贷款。

 

(三)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对应的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提供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名单,协助中国银行核实企业和个人吸纳带动稳定就业等情况。

 

(四)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在企业或个人申请贷款成功后,将得到专业贷款扶持的企业和个人明细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四、贷款优惠政策

 

(一)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开通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便捷审批通道,重点支持经营业绩较好、有扩岗需求的企业或个人,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原则上给予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

 

(二)对持续增加用工、稳岗扩岗工作成效突出的企业或个人,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协商后,可适当加大专项贷款利率优惠力度,积极提供信用授信、提高授信额度以及无需还本续贷等差异化金融贷款政策支持。

 

五、贷后管理

 

(一)中国银行要定期开展贷后检查和监测预警,对资金流向进行监控,确保信贷资金用于生产经营领域。

 

(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协助中国银行核实企业和个人在贷款存续期限内吸纳带动就业情况,定期评估、更新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名单。

 

(三)对可能出现贷款异常的贷款,由中国银行对信贷资金的流向以及企业和个人吸纳带动就业情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动态退出,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予以协助配合。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信息共享。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用工服务,在符合客户信息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及时向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各分支机构推荐企业或个人名单。双方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资料数据等内容,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关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二)强化政策宣传。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各分支机构要筹集稳岗扩岗专项宣传工作经费,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各类宣传渠道,通过政银企座谈会、产品宣讲会、技能培训会、媒体宣传等多种宣传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企业和个人了解稳岗扩岗优惠服务政策和办理流程。同时要总结优秀案例、经验做法,及时在全省进行分享,形成正向促进效应,推动政策实施。

 

(三)强化数据报送。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23年6月30日前,将合作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各二级机构每月10日前将贷款投放情况报送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每季度15日前将全省专项贷款发放情况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各分支机构将负责本部门此项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于2023年6月1日前分别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详见附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人:龚希雅

联系电话:0791-86385680

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联系人:段军

联系电话:0791-86471555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

2023年5月16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全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联系名单.docx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