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和文学创作(网络文学)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174号)和《关于开展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和文学创作(网络文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303号)要求,经省职称工作办公室同意,现就做好2023年我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和文学创作(网络文学)职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人员范围

 

2023年在演员、演奏员、编剧、导演(编导)、指挥、作曲、作词、摄影(摄像)、舞台美术设计、艺术创意设计、动漫游戏设计、美术(含雕塑、书法、篆刻等)、演出监督、舞台技术、录音、剪辑、文学创作(网络文学)等17个专业开展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申报人须是我省从事以上专业工作的新文艺群体,包括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中的相关专业人员。

 

有关政策

 

(一)除文学创作(网络文学)专业以外,以上演员、演奏员等16个专业按照《江西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职称申报条件(试行)》(赣文联发〔2022〕20号)文件执行。文学创作(网络文学)专业按照《江西省文学创作(网络文学)专业职称申报条件(试行)》(赣文联发〔2022〕21号)文件执行。

 

(二)2024年(含)以前,对长期从事相关艺术工作,符合申报条件,成绩显著、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新文艺人才,可不受台阶限制直接申报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和文学创作(网络文学)相应层级职称。其中从事本专业艺术工作满18年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本专业艺术工作满13年的,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2025年起,新文艺人才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

 

(三)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资历、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论文论著、奖项、馆藏等业绩材料应在业绩起算、终算时间之内。不在起算、终算时间之内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职称的依据。

 

(四)省外来赣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3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高一级职称。

 

(五)取得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和文学创作(网络文学)职称的,可同层级转评全省艺术专业人员职称,不可直接申报高一级全省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取得全省艺术专业人员职称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和文学创作(网络文学)职称。

 

(六)2023年对继续教育学时暂不作统一要求,2024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需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任务。

 

网上申报

 

(一)职称申报评审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单位账号按照《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组织机构创建规则》(见“赣人社字〔2023〕174号”文附件2)自上而下逐级创建(已创建的单位无需再创建)。

 

1.省职称办负责创建省文联账号,各市、县(市、区)职称办负责创建各市、县(市、区)文联账号,各市、县(市、区)文联负责创建下属单位组织机构账号。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中的申报人员均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地文联负责创建账号。

 

2.不在我省工作但其人事档案在我省各级就业创业公共服务部门(原人才流动中心)托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其人事档案托管部门负责创建其个人账户,直接向其人事档案托管部门申报职称。

 

(二)个人网上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6月20日止。申报人员要诚信申报职称,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按本通知要求和系统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同时在网上签订《个人承诺书》。社保参保信息等能通过数据共享自动提取的,不再要求申报人提供。申报人员上传个人材料应清晰准确,避免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等情况,由此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申报材料报至评委会后,原则上不再补充材料。

 

申报材料

 

(一)学历佐证材料

 

1.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位或16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应至2023年12月30日);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2002年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学信网免费申请);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取得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取得党校、中专、高中学历的,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有关学历的相关材料;

 

6.2008年以后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网上毕业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

 

(二)职称证书材料

 

上传现职称证书。如现职称是转系列取得的,还需上传转系列的职称证书或批复文件。

 

(三)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申报人员无需上传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只需在系统“相关材料证明”栏中选择“个人社保参保缴费情况”,系统将自动关联社保参保信息。要求申报人员历史缴费月数不少于半年,且当前职称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名称一致。当前职称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须在“其他”栏中上传职称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隶属关系证明,并加盖两者公章的附件。

 

不在我省工作但其人事档案在我省各级就业创业公共服务部门(原人才流动中心)托管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社保缴纳未达到上述要求的,由地方人社部门认真核实其相关信息,统一报省职称办同意后,组织申报。

 

(四)工作经历材料

 

先选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应的经历内容,并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要求真实可信有说服力。

 

(五)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材料

 

1.论文论著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填报数量应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按质量高低排序;

 

2.论文须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www.wanfangdata.com.cn)或维普网(www.cqvip.com)上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检索不到或未填检索验证地址的视为无效论文, 不作为评审依据。国际核心期刊论文须提供科技情报检索单 位(如科技情报所、高等大学图书馆等)提供的SCI、EI论文收录检索报告(加盖检索签证专用章);

 

3.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

 

(六)业绩成果-奖励和荣誉材料

 

上传奖项证书或文件,且获奖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如集体奖项还需上传结项证书、演出节目单等佐证材料。

 

(七)业绩成果-其他业绩材料

 

对照资格条件需上传的其他业绩佐证材料,按照资格条件符合性逐条做好排序。同一业绩多栏目上传的,不重复认定。

 

申报人员在上传工作经历材料及业绩成果材料时须仔细对照资格条件,明确标明上传材料符合资格条件的具体条款。

 

审查推荐

 

(一)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估,严格把好推荐关,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要切实履行好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用人单位在推荐报送前,还须以适当方式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单位职称推荐工作符合政策要求和对申报人员信息材料真实有效性的审核进行承诺。评审结束后,用人单位要及时下载打印评审通过人员电子评审表,存入其个人人事档案。

 

(二)各级文联组织和市县人社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推荐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申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申报推荐程序是否规范、申报系列专业是否与岗位和从事专业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体系。审核通过人员相关信息还须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三)各级文联组织和市县人社部门要及时完成网上审查工作,对被退回材料要及时告知申报人员重新填报。省文联网上受理全省高中级职称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评审收费

 

资格审查费和评审费按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各地各单位要及时通知申报人员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报,逾期将无法申报。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174号)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文联机关党委(人事处) 李卓静

联系电话:0791-86266758



相关业务链接:

  1. 江西省人事人才一体化平台·职称申报评审系统

发布:2023-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