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

京人社毕字〔2023〕61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19号)要求,现决定在全市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促进并重,坚持政策激励和服务助力并举,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帮扶并行,充分挖掘就业渠道,做实做细就业服务,兜牢青年就业底线,引导转变就业观念,健全本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机制,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鼓励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行动。鼓励各类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内本市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本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推进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模式,做到随申请随确定随审核随发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精准对接、定向宣传推送政策内容和申请方式等信息。

 

(二)实施公共部门稳岗扩岗行动。加强与组织、教育、科技、民政、国资等部门协同,着力强化“一稳定四扩大”,即稳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规模,扩大国有企业招聘、基层岗位招用、科研助理招聘、就业见习规模。持续做好乡村教师特岗计划、乡村振兴协理员、社区工作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加快招聘进度安排,推动全市各类事业单位在8月底前完成毕业生招聘工作。

 

(三)实施创新创业服务支持行动。打包用好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组织开展创业启航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持续办好“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京彩大创”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东升杯”国际创业大赛等赛事活动,发掘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培育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主体。拓展大学生创业板功能,引导多层次资本市场资源对接优质大学生创业企业。

 

(四)实施高频次就业专项招聘行动。推动人社系统与教育、国资、高校就业招聘平台信息共享。发动全市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等“职引未来”主题招聘活动。深入开展“2023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2023年暑期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2024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季活动”等系列招聘活动。依托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常态化发布岗位信息,开展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特色招聘活动。广泛运用直播带岗、空中课堂、微课堂等新模式,拓宽就业信息渠道,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全市人社系统全年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线上线下招聘会不少于300场、就业创业指导活动不少于100场。

 

(五)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行动。深化“校区对接”机制,主动联系北京生源较多的高校,对接现场招聘、就业指导、困难帮扶等人社服务。组织“人社局长进校园”,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指导、送培训等“一进五送”活动。组织专家和职业指导师走进校园,开展职业规划等公共就业服务公益性讲座活动。实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服务专项行动,面向高校开展档案转递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加强与教育部门和各高校的协作,确保档案安全有序规范转递。建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与高校就业机构常态化联系机制,支持与高校合作设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为毕业生提供身边服务。

 

(六)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做好北京生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衔接,及时完善2023年实名制毕业生数据库。通过线上线下失业登记、业务经办、走访摸排等途径,将本地户籍和到本地求职的毕业生纳入登记服务范围。注重运用多种媒介,提早公布服务渠道,6月底前面向高校毕业生发出一封公开信或服务公告,重点推介求助途径、招聘渠道、机构目录、政策清单等。全面落实实名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逐一联系,了解就业需求,有针对性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和职业培训等服务。

 

(七)实施青年专项技能提升行动。将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全部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对本市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创业启航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培训。针对青年就业困难原因和求职能力短板,开展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项目,帮助16至35岁失业青年提高求职能力。鼓励面向青年开展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分层分类的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动员青年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和各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等赛事活动,引导青年走技能成才之路。

 

(八)实施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全市募集见习岗位不少于6000个。支持全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等重点开发一批科研类、技能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岗位,推出一批示范性岗位,优化就业见习专区、网站功能,开展见习对接活动,提升见习质量和吸引力。广泛动员本区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中专、技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积极参与见习,提供有针对性的精准见习服务。开展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九)实施就业困难兜底帮扶行动。聚焦本市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实施“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精准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毕业生,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向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服务;对暂无就业意愿的,做好台账记录,定期回访跟进服务,确保对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毕业生100%帮扶。对符合条件的北京地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聚焦长期失业青年,通过登记失业库及时锁定对象,开设青年就业训练营,开展职场体验、就业指导等服务活动,帮助他们接触职场、融入社会。

 

(十)实施就业权益护航行动。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查处虚假和违法招聘信息,为青年求职就业提供良好市场环境。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查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劳务派遣单位违法招用工行为。开展普法宣传,灵活运用网站、新闻媒体、宣传视频等载体,通过服务普法、以案释法、进校送法等方式,增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法律意识。加快落实就业报到证取消后衔接工作安排,强化信息共享和服务支撑,简化优化落户、档案转递、报到入职等手续,提供集体户口落户、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要将实施推进计划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和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急难愁盼问题,强化举措,创新方法,务求实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实细化计划内容,明确工作内容、职责分工、时间进度和落实举措,及时向社会公开活动安排,充分调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积极性,组织开展好各项行动。

 

(二)强化工作推动。各区要明确专人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强化经费保障,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认真总结挖掘好经验、好做法,各区每月2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邮箱。根据后续工作安排,按时报送百万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等情况。从7月份开始,市局将依托实名制系统,对每月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三)强化宣传引导。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多渠道多维度开展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推出一批首都青年就业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引导青年树立正确就业观、成才观,通过劳动和奋斗,更好实现人生价值。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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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