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余市本级超期未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待遇的公告(2023年5月)


2023年5月,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2022年4月起在非自然年度(365天内)认证周期内,未进行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人员开展了全面筛查,并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逐一进行了提醒。截至目前,仍有186名退休人员未进行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为有效预防、杜绝冒领社保待遇行为的发生,根据《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8〕107号)、《江西省推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便民化若干措施》(赣人社字〔2021〕23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我中心决定对上述186名退休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自今年5月起暂停发放社会保险待遇,待其补办认证手续的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的社会保险待遇。

 

此外,对长期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我中心将安排稽核人员进行待遇领取情况专项稽核,对存在违规领取社保待遇的将依法追缴。

 

新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5月19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新余市本级截至2023年4月超期未认证暂停发放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xlsx


相关业务链接:

  1. 江西省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微信版)
  2. 江西人社APP下载·社保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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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