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关于市本级医保经办业务进驻沧州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的公告


广大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广大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更好地享受医疗保障服务,根据省委主要领导同志调研指示精神,自2023年5月26日起,市医疗保障局8个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沧州市政务服务大厅进行集中办理(附事项清单)。请广大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周知办理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附件:沧州市医疗保障局市本级医保经办业务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事项清单

 

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25日

 


来源:沧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