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22〕54号文件做好国有企业科技人才薪酬分配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国有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和服务,引导国有企业完善科技人才薪酬分配制度,人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国有企业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4号),现转发你们(以下简称《指引》),并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学习。各地、各部门、国有企业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完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国有企业科技人才工资分配作为工资分配的重点工作,认真学习《指引》总体原则要求,充分理解各章节内涵,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实质。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度。各地人社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及时向所在地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宣传推广《指引》精神,通过举办培训班、交流会等方式向国有企业宣讲指引内容,确保各国有企业能够充分认识《指引》对做好科技人才薪酬分配工作的重要意义。

 

三、加强服务指导,抓好贯彻落实。《指引》是对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补充和完善。各地、各部门要指导国有企业按照《指引》要求进一步完善优化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做好科技人才激励与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衔接工作,切实推动《指引》落地生效,提高国有企业分配效率。

 

四、充分运用指引,提升创新活力。各国有企业要充分理解《指引》实质内涵,在符合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要求前提下,合理运用《指引》,完善本企业科技人才激励机制,优化科技人才考评体系,有效提升薪酬分配激励的精准性、公平性和有效性,充分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

 

2023年1月9日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