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关于公布2023年第五批国家谈判药品挂网结果的通知

内药采中心字〔2023〕107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内医保发〔2023〕4号)要求,现将国家谈判药品关黄母颗粒等药品审核结果予以公布。

 

公布结果后,各申报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动态调整管理】查看相关企业及药品信息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药品将纳入采购系统,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药品采购及配送工作,保障临床使用需求。

 

联系方式: 0471-4904007 张老师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3年5月24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