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铜川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铜医保发〔2017〕36号


各区县经办机构:

 

根据铜川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铜人社发〔2017〕155号)精神,2018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参保缴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一)每年8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缴纳次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后参保缴费人员需连同财政补助部分全额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因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进行了调整,使2018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延迟。为了保证居民参保期限,2018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一)2017年缴费标准:1、居民和学生儿童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30元,其中:居民和学生儿童个人缴纳160元;享受城市低保的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个人缴纳100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和“三无”(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无法定监护人)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2、大学生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30元,其中:个人缴纳160元;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大学生个人缴纳100元。

 

(二)2018年缴费标准:暂按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进行预征。

 

(三)根据《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铜人社发〔2017〕155号)精神,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后,2017年个人缴费标准不足160元的,要在下年度交费时对差额部分进行补缴,集中缴费期后全额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居民同时需补缴财政补助提高部分。2017年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城镇居民需补缴个人缴费10元;集中缴费期后参保缴费的城镇居民需补缴40元(个人缴费10元,财政补助30元)。

 

三、参保需提供的资料

 

(一)首次参保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三岁以下幼儿提供母子或父子合照)。

 

(二)在社区办理续保的参保居民需携带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进行办理;在自助服务终端办理续保的参保居民可持社会保障卡或“本人身份证+银联卡”自助办理续保;在网站、微信、支付宝、铜川人社APP办理续保的参保居民无需提供资料,自助办理续保。

 

(三)丧失劳动能力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同时提供残疾人联合会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四)“三无”人员同时提供民政部门的认定证明。

 

(五)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未成年人同时提供乡镇街道、区(县)民政部门审核的低收入证明。

 

四、缴费渠道及注意事项

 

(一)缴费渠道

 

1、社区办理:参保居民在户籍所在地或原参保社区医保经办点办理参(续)保缴费手续。

 

2、自助服务终端:参保居民可持社保卡或“本人身份证+银联卡”通过布设在社区居民医保经办点的自助服务终端完成缴费。

 

3、市人社局网站:参保居民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www.tongchuanhrss.gov.cn),点击右侧“居民医保网上缴费”功能,并按其提示完成缴费。

 

4、“铜川人社”微信服务平台:参保居民可在微信中关注“铜川人社”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底部“我要服务”菜单中“社保缴费”功能后选择“城镇居民医保网上缴费”,并按其提示完成缴费。

 

5、“铜川人社”支付宝生活窗(服务窗):参保居民可在支付宝中关注“铜川人社”生活窗,进入服务窗后,点击底部“我要服务”菜单中“社保缴费”功能后选择“城镇居民医保网上缴费”,并按其提示完成缴费。

 

6、“铜川人社”手机APP:下载安装“铜川人社”手机APP,登陆后点击主页“居民医保缴费”功能,并按提示完成缴费。

 

(二)缴费注意事项

 

1、缴费人员在参保登记时身份登记为以下人群时,需在各社区医保经办点认定人员身份后在自助终端、网上、微信等渠道进行缴费:

 

(1)享受城市低保人员

 

(2)低收入60周岁以上老人

 

(3)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

 

2、缴费人员在参保登记时身份登记为以下人群时,在社区进行缴费核定和到帐登记: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

 

(2)三无人员

 

(3)大学生

 

3、缴费人员在参保登记时人员身份登记为“学生”、“少年儿童”时,当年龄超过18周岁时,需在参保社区修改缴费人员的人员身份为“非学生儿童”,再进行缴费。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构建良好氛围。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奋力追赶超越的重要一年,切实做好201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征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稳定,各区县经办机构应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准确解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二)严格审查,防止重复参保、重复补贴。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对于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合作医疗的人员,不得重复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对于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社区经办点应做好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及时确认缴费,不得影响居民正常享受医疗待遇。进一步健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参保档案应由社区专人管理,以家庭为单位存放,对于变更登记、跨社区迁移及终止参保等手续要妥善保存资料,以保证参保档案的规范完整。

 

(三)全民参保,做到应保尽保,连续参保。各区县经办机构应深入社区,做好参保动员工作,尤其是困难群体的参保登记工作,要积极主动联系区县民政部门,按月将民政部门低保系统导出的花名册分发至辖区各参保社区,社区医保经办人员根据花名册认真核对人员信息,摸清情况,动员其在集中缴费期及时参保缴费,确保广大群体实现应保尽保,促进连续参保,从而保障其医疗待遇水平的落实。

 

铜川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17年8月21日


来源: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17-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