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市社保中心推进劳动能力鉴定档案“纸质+电子”一体化


为更好地维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完善劳动能力鉴定档案管理,实现档案和业务一体化,市社保中心对2012年以来的劳动能力鉴定业务档案进行整理入库,截止目前,共计整理归档劳动能力鉴定档案2.5万余卷,确保了我市劳动能力鉴定档案全面、准确、规范。

 

一是纸质档案备份可查。自2021年下半年起,我市劳动能力鉴定档案整理的工作重心由“业务办结后”向“业务办理过程中”调整,利用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的有利契机,与太平洋寿险济宁支公司签订档案整理服务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济宁市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全省劳动能力鉴定案卷评审工作要求,委托其对劳动能力鉴定纸质档案进行整理、归档、装订、上架排列等工作,确保劳动能力鉴定档案齐全完整、备份可查。

 

二是电子档案便民共享。我市在整理保存好劳动能力鉴定纸质档案的前提下 ,逐步建立完善劳动能力鉴定案卷电子档案,不断提高电子档案质量,实现省内劳动能力鉴定资料共享,业务档案可一键查询,推进社保档案系统化体系建设。坚持“边经办、边收集、边利用、统一整理”的工作原则,制定档案整理标准及流程,根据申请类别,按年度顺序整理归档劳动能力鉴定纸质业务档案。将申请鉴定人员提供的纸质资料使用高拍仪即时采集电子影像信息,建立电子档案,通过社保信息系统可随时查询人员信息、病历资料、评审意见等鉴定信息,改变以往单一的“人工查阅”模式,只要输入鉴定人身份证号即可查阅其鉴定档案,实现数据信息与业务档案的联动共享,大大提高信息查阅速度,促进了我市社保“电子档案”与“业务经办”协同发展。

 

劳动能力鉴定案卷是鉴定全过程的真实记载,也是反映鉴定质量的有效载体。做好案卷管理 ,既是“法治人社”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鉴定工作出现争议矛盾时的“护身符”,更是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前提。下一步,市社保中心将不断提高业务经办效率和智能化程度,加快推进劳动能力鉴定经办信息一体化建设,实现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流程电子化闭环,做到鉴定全程可监督、可追溯。


来源: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