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28元,比上年增长9.1%


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28元,比上年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53]29975元,增长8.8%。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比上年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3504元,增长7.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31元,比上年增长10.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6902元,增长11.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50,比上年缩小0.06。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54],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8333元,中间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8445元,中间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9053元,中间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44949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85836元。全国农民工人均月收入4432元,比上年增长8.8%。全年脱贫县[5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51元,比上年增长1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8%。

 

全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100元,比上年增长13.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6%。其中,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56]10645元,比上年增长17.8%,占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4.2%。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307元,增长12.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916元,增长16.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5.3%。全国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9.8%,其中城镇为28.6%,农村为32.7%。

 

 


来源:国家统计局
发布:2022-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