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 2021年全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81元,比上年增长9.9%


亳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全年全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81元,比上年增长9.9%。人均消费性支出17706元,增长8.9%。

 

按常住地分,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319元,比上年增长9.3%。人均消费性支出23918元,增长8.7%。其中,食品支出增长7.4%,衣着增长22.4%,居住增长37.5%,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增长30.4%。城镇常住居民恩格尔系数[6]为31.0%,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年末城镇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7平方米。

 

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69元,比上年增长9.7%。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974元,增长8.4%。其中,食品支出增长6.0%,衣着增长58.1%,居住下降9.2%,交通下降28.5%。农村常住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3.5%,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年末农村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7.2平方米。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8.6万人,比上年增长19.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9.4万人,增长4.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65.6万人,增长0.9%;参加生育保险595.0万人,增长1.1%;失业保险19.8万人,增长16.3%;全市参加工伤保险33.0万人,增长0.3%;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362.5万人,下降0.2%。全市城乡低保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年发放低保金10.9亿元,较上年增长4.0%,城镇低保年末保障0.9万人,农村低保年末保障22.6万人。


发布:2022-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