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 关于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公告


全市各参保单位、广大参保人员:

 

为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便民、惠民、利民作用,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关于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有关精神,漯河市自6月26日起将全市社会保险待遇发放方式统一变更为社保卡发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6月26日起,新增领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人员,原则上应使用社保卡领取社会保险待遇。

 

二、自2023年7月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人员的社保待遇将发放至社保卡上:一是70岁以下(1953年6月30日后出生)正常领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不满18岁的供养亲属除外;二是已申领社保卡且激活金融账户功能,但未使用社保卡领取待遇;三是截止2023年6月26日,未通过线上线下相关渠道“使用非社保卡领取待遇备案”业务事项登记。

 

三、变更社会保险待遇发放方式渠道:一是全省范围内任一社会保险经办窗口、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二是“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fw.hnylbx.com)、“河南社保APP”等线上渠道。

 

四、社保卡新卡申领、挂失、补卡、领卡启用、服务网点查询等业务,建议使用“河南社会保障卡”支付宝生活号、微信公众号线上自助办理、咨询。

 

五、使用社保卡免银行手续费和短信提醒费。

 

1.免跨行取款手续费。省内每月跨行在ATM机上取社保待遇前2笔免银行手续费。农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农信社、建行、邮储银行、中行单笔不超5千元、每日不超2万元,工行不超过2500元,其他社保卡发卡行取社保待遇无限制条件。

 

省外除农信社、工行跨省ATM机取社保待遇前2笔免手续费,其他社保卡发卡银行本行或跨行在ATM机上取社保待遇手续费暂免。

 

2.免短信提醒费用。每月社保待遇入卡后,除邮储银行、农行收取短信费外,其他社保卡发卡行均免短信提醒费用,待遇领取人如需要短信提醒,可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发卡银行任一网点柜台开通短信提醒功能。

 

请各参保单位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做好本单位人员使用社保卡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等相关工作。

 

如有疑问,可拨打0395-12333咨询。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30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2. 河南社保卡·智慧服务大厅(微信版)
  3. 河南社保APP下载(安卓版)

来源: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