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 关于开展2024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在哈各高校:

 

根据《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审〔2018〕10号)、《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984 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补贴标准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同时属于两类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只能按照其中一类进行申报,不可重复享受。

 

二、高校毕业生在校申报材料

 

(一)相关证件。身份证照片(正反面)、银行卡照片(正反面)。

 

(二)相关材料。

 

1.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领取当年低保的银行流水账单、居民户口簿(毕业生与父母在同一家庭户口);

 

2.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家庭贫困证明、居民户口簿、同一家庭户口成员的残疾证;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全国扶贫开发系统本人信息截屏,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4.特困人员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5.身体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证;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合同。

 

各高校对以上申报材料需严格核实确认,尤其是对未脱贫的学生提供的贫困证明需由村委会说明未脱贫原因。

 

三、高校报人社部门复核材料

 

毕业生提供的申请材料经所在高校初审后,登录《哈尔滨市就业网络管理系统》报当地人社部门复核。通过复核合格的高校,将以下材料每页加盖学校公章生成PDF文件,连同电子版一并发至电子邮箱(所有原件由各高校留存备查)。

 

1.应届毕业生证明(每人一份);

 

2.在校公示名单;

 

3.六类人群分类名单汇总表;

 

4.求职创业补贴审批资金汇总表。

 

四、高校申报流程

 

(一)申报系统。通过登录《哈尔滨市就业网络管理系统》(http://221.208.240.97:35000/)申报2024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

 

(二)系统操作。各高校完成审核后,登录《哈尔滨市就业网络管理系统》,点击“大学生一次性求职”栏目,更新完善学校信息并提交保存;点击“补贴名册管理”添加新名册,按要求上传“申请补贴学生在校内的公示名单”;点击“学生名单”按要求添加符合条件学生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材料;点击“补贴申报”提交补贴申请。补贴发放完成后,需在系统中点击“补贴发放回执”,将发放至每名毕业生的银行流水图片上传至系统中,完成2024届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

 

五、审核及资金发放

 

(一)审核。高校毕业生申报材料由各高校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材料通过《哈尔滨市就业网络管理系统》上传,待市人社部门复核。

 

(二)资金发放。经市人社部门复核合格后通知高校提供单位往来票据;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市人社部门将求职创业补贴资金拨付至各高校账户,再由各高校及时将求职创业补贴资金拨付至毕业生个人账户。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请各高校高度重视求职创业补贴审核工作,要落实责任人,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做好补贴审核和申报工作。

 

(二)规范流程,杜绝冒领。请各高校进一步规范求职创业补贴审核流程和标准,做到补贴申请材料完整、真实、可信,切实杜绝虚报冒领现象。

 

(三)完成时限,邮寄方式。请各高校于2023年9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毕业生申请材料上传至《哈尔滨市就业网络管理系统》,单位资金往来票据等其他材料以电子邮件和邮寄方式报送。

 

电子邮箱:252072319@qq.com

邮寄单位: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处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1号楼501室

联系人:石瑶 18324500302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4日


来源: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