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关于做好2023年度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奖学金评定发放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办〔2023〕76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属公办技工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5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开展2023年度“技能雏鹰”奖(助)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评定发放工作,并分配我省技工院校5个奖学金名额。现就做好我省奖学金推选申报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23年度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奖学金标准为每人3000元人民币。

 

(一)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异,原则上2022年度(2022年春季和2022年秋季学期)总成绩在本专业名列前三。

 

3.原则上在校期间曾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名次,或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和荣誉称号。

 

4.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技能雏鹰”奖学金获得者不参加评选。

 

二、各校推荐名额

 

各技工院校可推荐申报“技能雏鹰”奖学金学生1-2名。

 

三、组织实施

 

(一)各级人社部门要指导属地内技工院校做好奖学金评定发放工作,并对奖学金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各学校负责对申请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推荐,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报送以及奖学金发放等具体工作。

 

四、评定发放程序

 

(一)学校申报

 

1.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2023年度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2.学校逐项审核《申请表》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学校负责人根据申请学生品学等综合情况,按《申请表》要求撰写推荐信。

 

4.学校报送材料。

 

(1)学校于2023年5月23日前将本校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信件主题请注明“学校编号+学校名称+奖学金联系人”)发送至指定邮箱。

 

(2)学校于2023年5月28日前将《申请表》(含推荐信)、公示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并附公示实地场景照片)、相关成绩和获奖证明等纸质材料报送至省技工教育中心资助科,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指定邮箱(信件主题请注明“学校编号、学校名称、奖学金材料”)。

 

(二)审核

 

省级人社部门审核、择优上报。

 

(三)发放

 

1.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按照公布的获奖学生名单,将奖学金汇款至学生所在学校,并寄送证书。

 

2.学校收到奖学金后,应及时举办奖学金发放仪式,向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和证书,获奖情况应载入学生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奖学金评定发放工作,指定相关职能部门专人负责,并指导有关技工院校做好奖学金的评定发放工作,发给学生的奖学金不得用于抵扣学生在校期间的其他费用。

 

(二)按时报送材料。各技工院校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内容准确无误,所有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张,如有图片及音像资料,请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在获奖学生名单公布后,各技工院校应及时将开具的正式发票邮寄至出版集团。

 

(三)注重宣传报道。各设区市人社局和有关技工院校要做好奖学金获奖学生典型励志事例的收集、整理工作,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省技工教育中心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1-87525543

电子邮箱:jgjyyjs@rst.fujian.gov.cn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井大路龙山巷14号龙山大厦506室

邮政编码:350001

附件:

1.2023年度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奖学金申请表

2.2023年度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奖学金工作联系人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附件下载:

  1. 闽人社办〔2023〕76号附件.docx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