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 关于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2023年)


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查处侵害社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9号),现将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方式予以公布。

 

一、受理范围

 

参保单位、个人、中介机构、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可以依法举报: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的;

 

2.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档案、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3.组织或者协助他人以伪造、变造档案、材料等手段骗取参保补缴、提前退休资格或者违规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

 

4.个人丧失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后,本人或者相关受益人不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事实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5.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单位、职业伤害保障委托承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伪造、变造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及相关报销票据、冒名顶替等手段骗取或者协助、配合他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6.享受失业保险培训补贴的培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伪造、变造、提供虚假培训记录等手段骗取或者协助、配合他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7.隐匿、转移、侵占、挪用、截留社会保险基金的;

 

8.违规审核、审批社会保险申报材料,违规办理参保、补缴、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待遇资格认证等,违规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

 

9.伪造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10.其他涉嫌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形。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公布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通信地址以及现场举报等方式举报。

 

1.榆林市人社局

 

举报电话:

0912-12345

0912-12333

0912-3894197

举报邮箱:ylsjjglk@163.com

通信地址:榆林市高新区榆溪大道69号劳动保障大厦5楼511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科

邮政编号:719000

 

2.各县市区人社局

 

三、注意事项

 

1.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举报人居民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未提供的视为匿名举报。

 

2.举报内容应包括被举报人的名称(姓名)和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线索;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地址(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法定代表人信息和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3.依法应当通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行政争议处理、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信访等途径解决或者以举报形式进行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活动,以及社保经办业务咨询、投诉和信访的,应当依法依规通过有关途径解决。

 

4.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符合奖励情形的,将按照省、市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奖励。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5日


来源: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