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2022年)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满足职工改善性住房需求,以实际行动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下调至40%。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预售商品房按《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载时间划分,现房、建房按《不动产权证书》登载时间划分。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12日


来源: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