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庆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权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开展2023年度安庆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2022年底前安庆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简称“机关保领取人员”)。
二、认证周期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周期目前为1年1次,每个认证周期内至少认证一次,也可多次认证。每次认证后,认证周期开始时间自动更新,截至时间自动向后递延。例如,王某在2022年7月1日通过养老金资格认证,则过了2023年6月30日才算超期未认证。如果王某在2023年1月1日再次进行认证,那么过了2023年12月31日才算超期未认证。
三、认证方式
实行以多渠道多部门共享信息比对“静默认证”为主、“皖事通”APP自助认证为辅、单位协助认证为补充的认证模式。
(一)开展信息比对
机关保经办机构应充分利用数据共享资源,积极开展信息比对,对经信息比对确认具备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认证周期内视为已认证。
(二)“皖事通”APP自助认证
为扩大信息比对数据来源,推荐机关保领取人员通过“皖事通”APP认证,如本人使用“皖事通”APP有困难,可由子女或亲朋好友通过“皖事通”APP协助认证。(操作方法见附件)
(三)单位协助认证
如本人不能通过“皖事通”APP认证的,需退休人员所属单位协助认证。协助认证方式:本年度内单位通过电话与退休人员联系、退休人员参加过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单位领导看望慰问退休人员等方式实现。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请各机关事业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退休人员利用皖事通APP,按时间节点完成认证。
(二)对超过12个月未认证且经大数据比对无法获取相关信息又无法联系到的人员,机关保经办机构应进行公示,对公示期结束仍未认证的人员,应按相关规定暂停发放养老金。待完成认证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恢复并补发养老金。
(三)机关保领取人员发生死亡、丧失国籍或领取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等丧失待遇领取资格情况的,请参保人或家属及时办理关系注销手续;失踪或被判刑的,家属须及时向领取地机关保经办机构申请待遇暂停,逾期不报涉嫌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须退还多领的养老保险待遇,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机关社保中心 5897029,5897135。
附件:“皖事通”APP认证操作流程
安庆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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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皖事通”APP资格认证操作流程
一、下载“皖事通”APP
微信扫描二维码下载“皖事通”APP,注册并登录。(或直接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
二、搜索“认证”
在“皖事通”APP首页左上角选择“安徽省”,搜索“认证”,点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自助认证”进入服务。
三、操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自助认证”
(一)本人认证
1.选择“本人认证”,点击“去认证”,填写并确认“认证人”信息后,点击“认证人”人脸核验。请务必填写本人或家属的有效手机号码。
2. 人脸认证开始后,“认证人”根据提示动作进行操作。
(二)协助认证
本人无智能手机或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可借助他人“皖事通”APP账户进行协助认证。
1.选择“协助认证”,点击“去认证”,点击“代办人”人脸核验。
2.“代办人”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填写并确认“认证人”信息,点击“认证人”人脸核验。请务必填写“认证人”本人或家属的有效手机号码。
3. 人脸认证开始后“认证人”根据提示动作进行操作。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