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 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长人社函〔2023〕125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黎城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和省人才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 25 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2019〕4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736 号)有关要求,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切实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继续教育学习服务环境,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市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互联网+继续教育”工作

 

继续推进“互联网+继续教育”工作,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以线上为主的学习模式,实现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全覆盖和全员培训,重点推进对非公领域、民营企业、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同时,为促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科学、规范、高效、便捷开展,我局建立了“长治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管理平台”),依托平台按流程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备案、学时登记审核、学习档案生成和继续教育资格证书申请下载等工作。

 

二、培训对象

 

全市行政区域内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企业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他领域中的其他岗位对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有要求的在职工作人员。

 

三、培训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的时间,按规定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60学时)。

 

四、培训内容和方式

 

继续教育培训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方面内容。

 

(一)公需科目

 

从2023年开始,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将全面采取网络在线学习方式,培训内容由市人社局统一确定。2023年公需科目培训内容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解读、乡村振兴、国防教育、公文写作等方面进行。

 

学员登录市人社局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信息管理平台”自动登记公需科目学时。

 

(二)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培训工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采用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等方式进行。

 

另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736 号)文件有关“完善继续教育制度体系,提升继续教育公共服务水平”的要求,针对部分行业部门专业培训力量不足这一现实情况,市人社局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同时提供相关专业科目培训服务,有需求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可通过“专业科目培训”栏目选定课程,供本部门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完成相关科目学习即取得相应学时,自动计入“信息管理平台”专业科目学时。

 

五、培训时间安排

 

2023年网络学习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专业技术人员需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2023年未在规定时间段内参加培训或公需科目考试不合格者,需在补学补考时间内完成培训。补学补考时间2024年1月1日——6月31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要认识到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安排部署,积极创造条件,让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强化知识更新,建立统筹指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系,切实做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统计和管理,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教育全覆盖。

 

(二)强化应用,全面落实。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精神,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考核评价、奖项申报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费用可与单位协商解决。

 

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保质保量完成学习内容。凡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视为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原则上不得参加当年职称申报、岗位变动和见习期认定,年度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另外,因培训方式变化,学员需在线学习考试,在线申请合格证明,原纸质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今后将不再办理。

 

(三)加强监管,保证安全。2023年经公开招标,选中北京思想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本年度网络培训,在组织培训过程中,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数据保密和信息安全,使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能够通过网络享受到最快捷、最前沿、最权威的知识理念。

 

七、其他事项

 

(一)网络学习步骤。新学员须在“信息管理平台”完成注册后方可登录网络培训平台学习。具体登录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进入“继续教育”栏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s://sxcz.zgzjzj.net,进入信息管理平台,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后,点击“专技天下网”进入市人社局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即可,无需再在培训平台注册。往年在此平台参加过培训的学员可直接登录市人社局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网址:https://www.zgzjzj.com选择“山西—长治市”)学习,也可以直接登录管理平台,点击首页“专技天下网”入口学习。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及本通知,均可在信息管理平台自行下载学习。

 

(二)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完善。各县区人社部门、各行业及各单位管理员及时注册登录信息管理平台,并严格按照要求完善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同时各位学员登录信息管理平台后,须如实填写本人身份各项基本信息,做到全员入库,并且确保所采集的信息完整、规范、准确。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一经注册,将永久生效,并与市人社局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相关联,若信息填写有误或不完整,请按照市县逐级申请更改信息,勿重复注册。

 

(三)培训合格证明申请及使用。2023年起,学员完成规定公需科目学时且考试合格的,以及在市人社局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参加专业科目网络培训的,均须通过“信息管理平台”在线申请《长治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学员自行下载并将合格证明交回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在办理职称晋升、考核、岗位聘用等业务时,一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

 

(四)关于2021年和2022年的补学安排。专技培训平台同时提供2021年和2022年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补学服务。2021年度、2022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或未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市人社局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按年度进行补学,并在市人社局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分别申请下载当年度《长治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网络培训合格证明》《长治市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网络培训合格证明》。

 

(五)服务咨询。如网络平台使用中发现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434-678。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人:武亚欧

联系电话:0355-2192527

邮箱:czsrsjzgk515@163.com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8日


来源: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