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 关于延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知(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各盟市参保人数目标的通知》(内医保发〔2023〕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3年参保扩面工作,按时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参保人数目标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5%的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各级医保部门、税务部门要加强协作,强化信息共享,对未参保人员、中断参保人员加强动员,提升数据质量。重点做好大学生、婴幼儿、老年人以及重度残疾人员等人群参保缴费服务工作,为城乡居民提供多渠道便民服务,方便更多有意愿的群众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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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海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