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 转发鲁人社发〔2022〕16号文件做好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通知

烟人社发〔2022〕8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省属驻烟机关事业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1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和各参保单位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组织,务必于2022年7月25日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基本发放到位,7月31日前确保全部完成。同时,要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确保组织实施工作平稳有序。调待工作结束后,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于8月20日前书面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报告。

 

联系人:逄 玮

联系电话:6906628

邮 箱:ytrsjylbxk@yt.shandong.cn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9日


附件下载:

  1. 烟人社发〔2022〕8号 转发鲁人社发〔2022〕16号文件做好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通知.pdf

来源: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