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吉人社联〔2021〕134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长春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文教卫体局,省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中省直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18〕37号)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68号),我们制定了《吉林省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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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艺术专业人员是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力量。根据《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68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吉林省范围内从事艺术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申评艺术专业人员各专业、各层级职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艺术专业人员各专业、各层级职称分为演员(四级演员、三级演员、二级演员、一级演员)、演奏员(四级演奏员、三级演奏员、二级演奏员、一级演奏员)、编剧(四级编剧、三级编剧、二级编剧、一级编剧)、导演(编导)(四级导演<编导>、三级导演<编导>、二级导演<编导>、一级导演<编导>)、指挥(四级指挥、三级指挥、二级指挥、一级指挥)、作曲(四级作曲、三级作曲、二级作曲、一级作曲)、作词(四级作词、三级作词、二级作词、一级作词)、摄影(摄像)(四级摄影<摄像>师、三级摄影<摄像>师、二级摄影<摄像>师、一级摄影<摄像>师)、舞台美术设计(四级舞美设计师、三级舞美设计师、二级舞美设计师、一级舞美设计师)、艺术创意设计(四级艺术创意设计师、三级艺术创意设计师、二级艺术创意设计师、一级艺术创意设计师)、美术(含雕塑、书法、篆刻等)(四级美术师、三级美术师、二级美术师、一级美术师)、文学创作(四级文学创作、三级文学创作、二级文学创作、一级文学创作)、演出监督(四级演出监督、三级演出监督、二级演出监督、一级演出监督)、舞台技术(四级舞台技术、三级舞台技术、二级舞台技术、一级舞台技术)、录音师(四级录音师、三级录音师、二级录音师、一级录音师)、剪辑(四级剪辑师、三级剪辑师、二级剪辑师、一级剪辑师)、动漫游戏设计(四级动漫游戏设计师、三级动漫游戏设计师、二级动漫游戏设计师、一级动漫游戏设计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

 

第四条 全省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同组织实施。

 

第五条 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方式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执行。

 

第二章 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第六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第七条 参评上一层级职称,需聘任现岗位职称年限以省人社部门规定为准,在评审条件中不再规定。

 

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已办结离退休手续人员。

 

(二)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三)审查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业绩成果、伪造佐证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四)与职称申报相关规定不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申报人员评审条件

 

第九条 演员

 

(一)四级演员

 

1.受过系统的基本功训练,具有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

 

2.基本掌握专业的表演方法。

 

3.有一定的表演能力,能较好地完成演出任务。

 

4.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表演相关工作任职满3年;或从事表演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二)三级演员

 

1.具有较系统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文化艺术素养。

 

2.比较熟练地掌握专业的表演技巧。

 

3.有较高的表演水平,在演出活动中能够圆满地完成所承担的表演任务。

 

4.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四级演员职称后,从事表演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四级演员职称后,从事表演相关工作任职满4年。

 

(三)二级演员

 

1.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修养和较广博的文艺知识,有比较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

 

2.在表演艺术上有所建树,能形成个人表演风格,能总结自己的艺术表演经验。

 

3.工作业绩较为突出,在演出活动中担任重要角色且表演出色。表演作品参加过省级以上的大型艺术活动,在国内有一定影响。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三级演员职称后,从事表演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三级演员职称后,从事表演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四)一级演员

 

1.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高超的表演技巧,有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

 

2.具有独特的表演风格,能系统论述自己的艺术表演成果。

 

3.工作业绩突出,在演出活动中出色地担任主要角色,有具备较大影响力的代表性作品。表演作品参加过国际艺术比赛或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二级演员职称后,从事表演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第十条 演奏员

 

(一)四级演奏员

 

1.受过系统的基本功训练,具有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

 

2.基本掌握专业的演奏方法。

 

3.有一定的演奏能力,能较好地完成演奏任务。

 

4.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演奏相关工作任职满3年;或从事演奏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二)三级演奏员

 

1.具有较系统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文化艺术素养。

 

2.比较熟练地掌握专业的演奏技巧。

 

3.有较高的演奏水平,在公开排演的中、小型剧(节)目中多次担任领奏或伴奏,并圆满地完成所担负的演奏任务。

 

4.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四级演奏员职称后,从事演奏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四级演奏员职称后,从事演奏相关工作任职满4年。

 

(三)二级演奏员

 

1.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修养和较广博的文艺知识,有比较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

 

2.在演奏艺术上有所建树,能形成个人演奏风格,能总结自己的艺术表演经验。

 

3.工作业绩较为突出,在公开排演的多部大、中型剧(节)目中担任独奏、领奏、重奏,演奏出色,有自己的代表性曲目并能举办独奏音乐会。演奏作品参加过省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在国内有一定影响。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三级演奏员职称后,从事演奏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三级演奏员职称后,从事演奏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三)一级演奏员

 

1.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高超的演奏技巧,有丰富艺术实践经验。

 

2.具有独特的演奏风格,能系统论述自己的艺术表演成果。

 

3.工作业绩突出,在专业文艺团体多部大型剧(节)目演出中出色地担任独奏或领奏,或能举办具有自己鲜明艺术特点的独奏音乐会且个人独奏占整台音乐会一半以上曲目。演奏作品参加过国际艺术比赛或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二级演奏员职称后,从事演奏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第十一条 编剧

 

(一)四级编剧

 

1.具有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

 

2.基本掌握本专业创作技巧。

 

3.参加过集体创作,并初步具备独立创作能力。

 

4.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编剧相关工作任职满3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从事编剧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二)三级编剧

 

1.具有比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文化艺术素养。

 

2.能比较熟练地掌握专业创作技巧。

 

3.有独立的创作能力,且有一定数量的作品公开排演。

 

4.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四级编剧职称后,从事编剧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四级编剧职称后,从事编剧相关工作任职满4年。

 

(三)二级编剧

 

1.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修养,有比较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

 

2.在艺术创作上有所建树,有一定的艺术研究能力,能总结自己的艺术创作成果。

 

3.工作业绩较为突出,正式发表或出版过多部作品并公开排演,或有作品参加省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作品能正确反映生活,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在国内有一定影响。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三级编剧职称后,从事编剧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三级编剧职称后,从事编剧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三)一级编剧

 

1.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精湛的创作水平,有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

 

2.有独特的艺术创作风格,有较高的艺术研究水平,能系统论述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独立创作排演过多部有较大影响的剧本,或有作品参加国际艺术比赛或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作品能深刻地反映生活,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二级编剧职称后,从事编剧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第十二条 导演(编导)

 

(一)四级导演(编导)

 

1.具有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

 

2.基本掌握专业的创作技巧。

 

3.有一定创作能力,能够协助完成导演(编导)工作任务。

 

4.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导演(编导)相关工作任职满3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从事导演(编导)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二)三级导演(编导)

 

1.具有比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文化艺术素养。

 

2.比较熟练地掌握导演(编导)技巧。

 

3.有独立的导演(编导)能力,独立完成过一定数量的中、小型剧(节)目导演(编导)任务。

 

4.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四级导演(编导)职称后,从事导演(编导)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四级导演(编导)职称后,从事导演(编导)相关工作任职满4年。

 

(三)二级导演(编导)

 

1.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修养,有比较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

 

2.在艺术创作上有所建树,有一定的艺术研究能力,能总结自己的艺术创作成果。

 

3.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独立完成多部大、中型剧(节)目公开排演的导演(编导)工作,或有作品参加省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具备培养和指导专业人才进行舞台表演的能力,在国内有一定的影响。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三级导演(编导)职称后,从事导演(编导)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三级导演(编导)职称后,从事导演(编导)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四)一级导演(编导)

 

1.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精湛的创作水平,有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

 

2.有独特的艺术创作风格,有较高的艺术研究水平,能系统论述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能独立完成多部专业文艺团体大型剧(节)目公开排演的导演(编导)工作,或有作品参加国际艺术比赛或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能够培养指导专业人才,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二级导演(编导)职称后,从事导演(编导)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第十三条 指挥

 

(一)四级指挥

 

1.具有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

 

2.基本掌握专业的指挥技巧。

 

3.有一定指挥能力,能担任一般作品的指挥工作。

 

4.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指挥相关工作任职满3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从事指挥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二)三级指挥

 

1.具有较系统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文化艺术素养。

 

2.较熟练地掌握专业的指挥技巧。

 

3.能独立指挥并准确地表现作品的艺术风格,能圆满完成公开排演剧(节)目的指挥工作。

 

4.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四级指挥职称后,从事指挥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四级指挥职称后,从事指挥相关工作任职满4年。

 

(三)二级指挥

 

1.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修养,有比较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

 

2.在指挥艺术上有所建树,有一定的艺术研究能力,能总结自己的艺术成果和指挥经验。

 

3.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胜任不同风格作品的指挥工作,能较为出色地完成多部专业文艺团体大、中型剧(节)目公开排演的指挥任务,有作品参加省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有较强的训练乐队的能力,对培养专业人才能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在国内有一定影响。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三级指挥职称后,从事指挥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三级指挥职称后,从事指挥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四)一级指挥

 

1.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精湛的指挥技能,有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

 

2.有独特的指挥风格,有较高的艺术研究水平,能系统论述自己的艺术成果和指挥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在多个专业文艺团体成功担任过各种不同风格大型剧(节)目的指挥,有作品参加国际比赛或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有很强的训练乐队的能力,能够培养指导专业人才,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二级指挥职称后,从事指挥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第十四条 作曲

 

(一)四级作曲

 

1.具有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

 

2.基本掌握专业的创作技巧。

 

3.初步具有独立创作能力。

 

4.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作曲相关工作任职满3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从事作曲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二)三级作曲

 

1.具有比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文化艺术素养。

 

2.能比较熟练地掌握作曲创作技巧。

 

3.有较高的作曲水平,能独立创作多首中、小型作品。

 

4.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四级作曲职称后,从事作曲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四级作曲职称后,从事作曲相关工作任职满4年。

 

(三)二级作曲

 

1.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修养,有比较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

 

2.在艺术创作上有所建树,有一定的艺术研究能力,能总结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

 

3.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独立创作出多首正式发表且有较高水准的作品,并公开排演,有作品参加省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作品能正确反映生活,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在国内有一定影响。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三级作曲职称后,从事作曲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三级作曲职称后,从事作曲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四)一级作曲

 

1.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精湛的创作水平,有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

 

2.有独特的艺术风格,有较高的艺术研究水平,能系统论述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能独立创作出多首正式发表且有较高水准的作品,并在专业文艺团体公开排演或在网络、电视等专业媒体上播出,有作品参加国际艺术比赛或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作品能深刻地反映生活,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二级作曲职称后,从事作曲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第十五条 作词

 

(一)四级作词

 

1.具有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

 

2.基本掌握专业的创作技巧。

 

3.初步具有独立创作能力。

 

4.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作词相关工作任职满3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从事作词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二)三级作词

 

1.具有比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文化艺术素养。

 

2.能比较熟练地掌握作词创作技巧。

 

3.有较高的作词水平,能独立创作多部有一定影响力的作品。

 

4.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四级作词职称后,从事作词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四级作词职称后,从事作词相关工作任职满4年。

 

(三)二级作词

 

1.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修养,有比较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

 

2.在艺术创作上有所建树,有一定的艺术研究能力,能总结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

 

3.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独立创作出多首正式发表且有较高水准的作品,并公开排演,有作品参加省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作品能正确反映生活,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在国内有一定影响。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三级作词职称后,从事作词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三级作词职称后,从事作词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四)一级作词

 

1.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精湛的创作水平,有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

 

2.有独特的艺术风格,有较高的艺术研究水平,能系统论述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能独立创作出多首正式发表且有较高水准的作品,并在专业文艺团体公开排演,有作品参加过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作品能深刻地反映生活,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二级作词职称后,从事作词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第十六条 摄影(摄像)

 

(一)四级摄影(摄像)师

 

1.受过系统的基本功训练,具有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

 

2.基本掌握摄影(摄像)专业的创作技巧。

 

3.有一定创作能力,有摄影(摄像)作品公开发表。

 

4.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摄影(摄像)相关工作任职满3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从事摄影(摄像)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二)三级摄影(摄像)师

 

1.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文化艺术素养。

 

2.较熟练地掌握专业的创作技巧,基本功扎实。

 

3.有较强的创作能力,有一定数量的摄影(摄像)作品公开发表,并参加过专业摄影(摄像)作品展览。

 

4.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四级摄影(摄像)师职称后,从事摄影(摄像)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四级摄影师(摄像)职称后,从事摄影(摄像)相关工作任职满4年。

 

(三)二级摄影(摄像)师

 

1.有较深的艺术造诣和较高的摄影(摄像)创作技巧,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2.对摄影(摄像)专业有较深的研究,能形成个人的摄影(摄像)创作风格并总结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

 

3.创作能力较为突出,有相当数量的摄影(摄像)作品在有较大影响力的期刊公开发表,并参加过有较大影响力的专业摄影(摄像)作品展览。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三级摄影(摄像)师职称后,从事摄影(摄像)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三级摄影(摄像)师职称后,从事摄影(摄像)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四)一级摄影(摄像)师

 

1.具有深厚的艺术修养、高深的理论水平和精湛的创作技巧,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对摄影(摄像)专业有系统、深入的研究,有独特的艺术风格并能系统论述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

 

3.创作能力突出,在有重大影响力的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摄影(摄像)作品集,有作品入选全国性专业摄影(摄像)展览或由权威摄影(摄像)机构收藏,在摄影(摄像)界有很大影响力。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二级摄影(摄像)师职称后,从事摄影(摄像)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第十七条 舞台美术设计

 

(一)四级舞台美术设计师

 

1.受过系统的基本功训练,具有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

 

2.基本掌握专业的设计创作方法。

 

3.有一定的创作能力,能够独立完成设计创作任务。

 

4.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舞美设计相关工作任职满3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从事舞美设计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二)三级舞台美术设计师

 

1.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文化艺术素养。

 

2.比较熟练地掌握专业的设计创作技巧。

 

3.基本功扎实,能独立创作出一定数量剧(节)目舞美设计作品。

 

4.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四级舞美设计师职称后,从事舞台美术设计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四级舞美设计师职称后,从事舞台美术设计相关工作任职满4年。

 

(三)二级舞台美术设计师

 

1.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修养,有比较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

 

2.有一定的设计创作研究能力,能总结自己的设计成果和创作经验。

 

3.工作业绩较为突出,独立创作出多部大、中型剧(节)目的专业舞美设计作品,并有一定数量的代表性作品。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三级舞美设计师职称后,从事舞台美术设计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三级舞美设计师职称后,从事舞台美术设计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四)一级舞台美术设计师

 

1.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精湛的艺术设计创作水平,有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

 

2.具有较高的设计创作研究能力,能系统论述自己的设计成果和创作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能独立完成专业文艺团体多部大型剧(节)目的专业舞美设计,有独特的设计创作风格,在业内有重大影响。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二级舞美设计师职称后,从事舞台美术设计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第十八条 艺术创意设计

 

(一)四级艺术创意设计师

 

1.受过系统的基本功训练,具有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

 

2.基本掌握专业的艺术创意设计技巧。

 

3.有一定的创作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创意设计任务。

 

4.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艺术创意设计相关工作任职满3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从事艺术创意设计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二)三级艺术创意设计师

 

1.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文化艺术素养。

 

2.比较熟练地掌握艺术创意设计的专业创作技巧。

 

3.基本功扎实,能够圆满完成创意设计任务,有一定数量的设计作品在艺术机构展览展示、参加舞台艺术展演或转化为文创产品上市销售。

 

4.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四级艺术创意设计师职称后,从事艺术创意设计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四级艺术创意设计师职称后,从事艺术创意设计相关工作任职满4年。

 

(三)二级艺术创意设计师

 

1.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修养,有比较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

 

2.在艺术创意设计上有所建树,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总结自己的设计成果和创作经验。

 

3.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较出色地完成一定数量大、中型展览展示或舞台艺术的创意设计任务,能设计创作出多部代表性作品,或创意设计的文创产品在市场中取得良好业绩。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三级艺术创意设计师职称后,从事艺术创意设计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三级艺术创意设计师职称后,从事艺术创意设计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四)一级艺术创意设计师

 

1.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精湛的艺术设计创作水平,有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

 

2.具有较高的设计创作研究能力,能系统论述自己的设计成果和创作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能出色地完成一定数量大型展览展示、舞台艺术或文创产品的创意设计任务,有独特的艺术创意设计风格,在业内产生重大影响。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二级艺术创意设计师职称后,从事艺术创意设计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第十九条 美术(含雕塑、书法、篆刻等)

 

(一)四级美术师

 

1.受过系统的基本功训练,具有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

 

2.基本掌握专业的创作技巧。

 

3.有一定创作能力,有作品公开发表、参加过专业美术作品展览。

 

4.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美术创作相关工作任职满3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从事美术创作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二)三级美术师

 

1.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文化艺术素养。

 

2.较熟练地掌握专业的创作技巧,基本功扎实。

 

3.有较强的创作能力,能创作出具有个人风格的美术作品。有一定数量的美术作品在有影响力的期刊公开发表、参加过有影响力的专业美术作品展览。

 

4.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四级美术师职称后,从事美术创作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四级美术师职称后,从事美术创作相关工作任职满4年。

 

(三)二级美术师

 

1.有较深的艺术造诣和较高的美术创作技巧,有比较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

 

2.能形成个人的美术创作风格,对美术专业有较深的研究,能总结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

 

3.创作能力较为突出,在继承、发展和创新艺术流派及美术创作技巧等方面成绩较为显著,有相当数量的美术作品在有较大影响力的期刊公开发表、参加过有较大影响力的专业美术作品展览。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三级美术师职称后,从事美术创作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三级美术师职称后,从事美术创作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四)一级美术师

 

1.具有深厚的艺术修养、高深的理论水平和精湛的创作技巧,有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

 

2.有独特的艺术风格,对美术专业有系统、深入的研究,能系统论述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

 

3.创作能力突出,在继承、发展和创新艺术流派及本专业艺术技巧方面成就突出,在有重大影响力的刊物上发表或出版美术作品集,作品能入选全国性美术展览或由权威美术机构收藏,在美术界有很大影响。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二级美术师职称后,从事美术创作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第二十条 文学创作

 

(一)四级文学创作

 

1.有一定的思想水平和文学素养,有比较丰富的生活积累。

 

2.初步具备从事文学创作的能力,掌握文学创作的基本技巧。

 

3.在公开的报刊或杂志上发表过文学作品,或在国内具有互联网传播合法资质的专业文学网站发表过完结作品,作品订阅数有一定规模。

 

4.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文学创作相关工作任职满3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从事文学创作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二)三级文学创作

 

1.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和文化修养,有丰富的生活积累。

 

2.创作技巧比较熟练,有较强概括生活的能力。

 

3.在省级以上报刊或杂志上发表过多篇文学作品,或出版过文学著作,或在国内具有互联网传播合法资质且有影响力的专业文学网站发表过完结作品,作品订阅数有一定规模。在读者中有一定影响力。

 

4.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四级文学创作职称后,从事文学创作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四级文学创作职称后,从事文学创作相关工作任职满4年。

 

(三)二级文学创作

 

1.有较高的艺术造诣和文艺理论修养,文学创作经验较为丰富。

 

2.能形成个人的文学创作风格,对文学创作有较深的研究,能总结自己的创作成果和实践经验。

 

3.创作能力较为突出,出版过多部文学著作,或在国内较有影响力的全国性文学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文学作品,或在国内具有互联网传播合法资质且有影响力的专业文学网站发表过多部完结作品,作品订阅数有较大规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三级文学创作职称后,从事文学创作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三级文学创作职称后,从事文学创作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四)一级文学创作

 

1.具有深厚的艺术修养、高深的理论水平和精湛的创作技巧,有丰富的文学创作经验。

 

2.有独特的文学创作风格,对文学创作有系统、深入的研究,能系统论述自己的创作成果和实践经验。

 

3.创作能力突出,由出版社本版出版过多部文学著作,或在国内较有影响力的全国性文学刊物上发表多篇文学作品,或在国内具有互联网传播合法资质且有较大影响力的专业文学网站发表过多部完结作品,作品订阅数有较大规模。代表性作品在全国范围内有广泛影响力,有较高知名度。热心扶植文学新人。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二级文学创作职称后,从事文学创作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第二十一条 演出监督

 

(一)四级演出监督

 

1.具备与舞台剧(节)目组织和监督管理相关的业务知识。

 

2.初步了解掌握舞台剧(节)目的创作、排练和演出规律。

 

3.初步具备一定舞台剧(节)目创作、排练和演出的组织管理能力。

 

4.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演出监督相关工作任职满3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从事演出监督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二)三级演出监督

 

1.具有较高的舞台剧(节)目组织和监督管理水平。

 

2.熟悉舞台剧(节)目创作、排练和演出规律。

 

3.能独立完成中、小型剧(节)目创作、排练和演出的组织管理工作。

 

4.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四级演出监督职称后,从事演出监督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四级演出监督职称后,从事演出监督相关工作任职满4年。

 

(三)二级演出监督

 

1.具有较高的艺术鉴赏能力和专业理论修养,有比较丰富的舞台剧(节)目创作、排练、演出的组织和监督管理经验。

 

2.熟练掌握舞台剧(节)目创作、排练和演出规律,能总结舞台剧(节)目创作、排练、演出的组织和监督管理经验。

 

3.工作业绩较为突出,组织过一定数量的大、中型舞台剧(节)目的创作、排练和演出,能及时发现并解决舞台剧(节)目创作、排练和演出过程中出现的关键问题。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三级演出监督职称后,从事演出监督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三级演出监督职称后,从事演出监督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四)一级演出监督

 

1.具有深厚的艺术鉴赏能力和专业理论修养,有丰富的舞台剧(节)目创作、排练、演出的组织和监督管理经验。

 

2.精通舞台剧(节)目创作、排练和演出规律,能系统论述舞台剧(节)目创作、排练、演出的组织和管理监督成果。

 

3.工作业绩突出,组织过大量国内大型舞台剧(节)目的创作、排练、演出或一定数量国际大型舞台剧(节)目的创作、排练、演出,并在组织大型舞台剧(节)目创作、排练和演出过程中做到“零失误”。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二级演出监督职称后,从事演出监督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第二十二条 舞台技术

 

(一)四级舞台技术

 

1.受过系统的基本功训练,具有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制作(操作)技术(技巧)。

 

2.熟悉舞台工作基本规律。

 

3.能配合完成剧(节)目演出的舞台工作任务。

 

4.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舞台技术相关工作任职满3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从事舞台技术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二)三级舞台技术

 

1.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舞台制作(操作)经验。

 

2.比较熟练地掌握舞台工作规律,熟悉本专业制作技术和操作技巧。

 

3.具有一定的创作设计能力,能在不同的舞台条件下完成工作任务,能发现和解决演出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四级舞台技术职称后,从事舞台技术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四级舞台技术职称后,从事舞台技术相关工作任职满4年。

 

(三)二级舞台技术

 

1.长期从事舞台技术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深的实践功底,有比较丰富的舞台技术经验。

 

2.全面掌握舞台操作技术,能统筹协调大、中型剧(节)目舞台设计、制作和实施,能总结自己的舞台创作成果和实践经验。

 

3.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出色地配合演出完成舞台技术工作,能及时、准确地发现和解决演出过程中出现的关键问题。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三级舞台技术职称后,从事舞台技术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三级舞台技术职称后,从事舞台技术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四)一级舞台技术

 

1.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功底,精通舞台工作流程,有丰富的舞台技术经验。

 

2.对本专业学术、技术具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能作为本专业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能够系统论述自己的舞台创作成果和实践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具备独立承担大型演出剧(节)目舞台技术的统筹、实施和指导能力,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能够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或掌握关键技术,能应急处理演出过程中的突发情况。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二级舞台技术职称后,从事舞台技术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第二十三条 录音师

 

(一)四级录音师

 

1.具有本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掌握录音技术及其操作技能。

 

2.有一定的音乐知识和文学基础知识。

 

3.了解录音生产工艺及设备情况,能完成辅助性的录音工作。

 

4.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录音相关工作任职满3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从事录音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二)三级录音师

 

1.有较扎实的录音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录音技术及其实际技能,熟悉录音生产工艺,能独立完成一般性剧目、作品的录音任务,并能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有一定的音乐和电声知识、文学修养及较丰富的录音工作经验,在声音处理上能体现剧本、作品的艺术风格,有一定数量的优秀作品,获得业内较好的评价。

 

3.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对录音作品和声音质量有一定的鉴赏能力。

 

4.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四级录音师职称后,从事录音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四级录音师职称后,从事录音相关工作任职满4年。

 

(三)二级录音师

 

1.有较丰富的录音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实际技能,全面掌握录音生产工艺,能独立完成难度较大的录音任务,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的实际问题。

 

2.有较高的音乐和文学艺术修养,有丰富的录音工作经验,有一定数量的优秀作品,获得业内较高的评价。

 

3.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对录音作品和声音质量有较高的鉴赏能力和理论见解;在录音艺术处理上有一定的创新或建树,对培养录音专业人员做出较显著的贡献,在本行业享有一定声誉。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三级录音师职称后,从事录音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三级录音师职称后,从事录音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四)一级录音师

 

1.具有广博的录音专业理论知识和纯熟的实际技能,能指导、完成各种高难度的录音任务,能解决本专业各种理论和实际问题。

 

2.有较高的音乐修养和文学艺术造诣,有丰富的录音工作经验,并在艺术实践中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有相当数量的优秀作品,获得业内很高的评价。

 

3.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在录音艺术、技术方面发表过理论性的文章或著作,对录音艺术、技术工作的发展和培养录音专业队伍有显著贡献,在国内享有较高声誉。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二级录音师职称后,从事录音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第二十四条 剪辑

 

(一)四级剪辑师

 

1.基本掌握剪辑专业知识和剪辑技巧。

 

2.掌握影视节目制作和剪辑工艺过程,熟悉声画同步套片工艺和了解特殊技巧的制作常识。

 

3.在上级剪辑师的指导下能承担正常的声画组接和一般性技巧的剪辑工作。

 

4.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剪辑相关工作任职满3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从事剪辑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二)三级剪辑师

 

1.有较全面的剪辑专业理论知识,熟悉剪辑工艺过程及各种创作技巧和手法,能独立完成一般性影视节目的剪辑任务,能解决剪辑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有较好的文学、戏剧和音乐修养,能正确地领会剧本和导演的创作意图,有一定数量作品,在剪辑处理上协调、流畅,基本符合剧情要求和导演意图。

 

3.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四级剪辑师职称后,从事剪辑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四级剪辑师职称后,从事剪辑相关工作任职满4年。

 

(三)二级剪辑师

 

1.有较高的剪辑专业理论知识,能熟练地运用各种创作手法及其剪辑技巧,有较丰富的剪辑工作经验,能独立承担各片种难度较高的剪辑任务,能解决剪辑工作中较复杂的问题。

 

2.有较高的文学、美学、戏剧、音乐、舞蹈等艺术修养,能根据剧本主题,通过剪辑手法出色地体现导演创作意图,有一定数量的成功作品,在行业内获得较高评价。

 

3.了解国内外剪辑艺术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对剪辑专业进行理论探讨,对剪辑艺术及其表现手法有所创新,在本行业享有一定声誉,在培养剪辑人才方面做出较显著的贡献。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三级剪辑师职称后,从事剪辑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三级剪辑师职称后,从事剪辑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四)一级剪辑师

 

1.有深厚的剪辑专业理论知识和娴熟的剪辑技巧,有丰富的剪辑经验,能主持和承担各种高难度的剪辑任务,能解决剪辑工作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

 

2.有较高的文学、美学、戏剧、音乐、舞蹈等艺术修养,能根据剧本主题和剧情要求,通过剪辑创造性的处理,协助导演丰富艺术构思,增强艺术效果;在剪辑创作手法和技巧处理上有较多的创新,形成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有相当数量的获得很高评价的优秀作品。

 

3.熟悉国内外剪辑艺术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对剪辑艺术及技术技巧的理论与实践有系统的研究,发表过较高水平的论文或著作,对剪辑艺术和技术的发展及培养剪辑专业队伍有显著贡献,在本行业享有较高的声誉。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二级剪辑师职称后,从事剪辑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第二十五条 动漫游戏设计

 

(一)四级动漫游戏设计师

 

1.受过系统的基本功训练,具有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

 

2.基本掌握动漫游戏的专业设计制作方法。

 

3.有一定的动漫游戏设计创作能力,能够配合完成动漫游戏的设计制作任务。

 

4.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动漫游戏设计相关工作任职满3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从事动漫游戏设计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二)三级动漫游戏设计师

 

1.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文化艺术素养。

 

2.比较熟练地掌握动漫游戏设计创作技巧。

 

3.基本功扎实,能够独立完成动漫游戏设计任务。

 

4.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四级动漫游戏设计师职称后,从事动漫游戏设计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四级动漫游戏设计师职称后,从事动漫游戏设计相关工作任职满4年。

 

(三)二级动漫游戏设计师

 

1.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修养,有比较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

 

2.在动漫游戏设计上有所建树,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总结自己的设计成果和创作经验。

 

3.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设计创作出多部中、小型动漫游戏作品,并在网络、电视、出版物等媒体上播放展示运营或在专业舞台艺术中呈现,有一定数量的代表性作品。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三级动漫游戏设计师职称后,从事动漫游戏设计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三级动漫游戏设计师职称后,从事动漫游戏设计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四)一级动漫游戏设计师

 

1.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和精湛的动漫游戏设计创作水平,有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

 

2.具有较高的动漫游戏设计创作研究能力,能系统论述自己的设计成果和创作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有独特的动漫游戏设计风格,能设计创作出多部大型动漫游戏作品,并在网络、电视、出版物等媒体上播放展示运营或在专业舞台艺术中呈现,在业内产生重大影响。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二级动漫游戏设计师职称后,从事动漫游戏设计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第二十六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

 

(一)助理馆员

 

1.基本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初步了解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和保护方法。

 

2.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技能,能够胜任基础性工作。

 

3.在上级的指导下能承担正常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的工作。

 

4.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相关工作任职满3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二)馆员

 

1.有较全面的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技能,有独立研究的能力,了解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和保护方法。 2.有较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专业理论知识,有丰富的工作积累,能独立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任务,能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3.具备博士学位;具备硕士学位,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相关工作任职满4年。

 

(三)副研究馆员

 

1.有较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工作积累,并确立个人研究方向。能够创造性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工作,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工作中完成较复杂的问题。

 

2.有较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业内影响和实用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项目,提出有效的研究与保护途径,制定可行的保护方案、学术报告、原创性成果等,或能够独立撰写并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报告、论文或著作,在行业内获得较高评价。

 

3.了解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专业进行理论探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工作中有所创新,在本行业享有一定声誉,在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人才方面做出较显著的贡献。

 

4.具备博士学位,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技术相关工作任职满2年;或取得馆员职称后,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四)研究馆员

 

1.有深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专业技术水平,确立个人研究方向的同时,在同一领域有独到发现,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经验,能主持和承担各种高难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任务,能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工作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

 

2.有较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业内影响和实用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项目,提出有效的研究与保护途径,制定可行的保护方案、学术报告、取得具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研究成果等,并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能够独立撰写较高水平的学术报告、论文或著作在专业刊物上发表。

 

3.熟悉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专业进行理论探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工作中有所创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理论与实践有系统的研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的发展及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专业队伍有显著贡献,在本行业享有较高的声誉。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研究馆员职称后,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相关工作任职满5年。

 

第四章 职称申报绿色通道

 

第二十七条 建立职称评审向优秀人才倾斜机制,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促进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艺术专业人员,放宽学历、年限要求,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适当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其在海外从事艺术工作的经历和贡献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不简单把海外教育、工作背景等同于专业水平。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任职年限和科研能力要求,引导艺术专业人员深入群众、深入生活、扎根基层。

 

第五章 申报和评审

 

第二十八条 本人申报与承诺。申报人员应向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按有关程序申报。同时承诺对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九条 单位审核与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将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方面表现、学历、资历、工作业绩、学术成果、获奖情况等内容,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工作业绩、学术成果、获奖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加盖部门印章。

 

第三十条 评审程序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 评审结果在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颁发资格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文中“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年”均指周年。

 

第三十三条 继续教育、基层连续工作服务年限的规定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评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吉林省艺术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吉人联字)﹝2004﹞66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大型作品(剧、节目):指演出时间在2小时以上的戏剧作品、1小时30分钟以上的舞剧作品、30分钟以上的多乐章音乐作品,以及1小时30分钟以上的专题文艺演出作品。

 

(二)中型作品(剧、节目):指演出时间在1小时左右的舞台剧(节)目,或20分钟以上的音乐作品。

 

(三)小型作品(剧、节目):指演出时间在20分钟左右的舞台剧(节)目,或10分钟以上的音乐作品。

 

(四)国家级奖项:指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梅花奖、孔雀奖、荷花奖、中国京剧奖、群星奖、全国戏剧交流演出奖、全国音乐舞蹈比赛奖、全国杂技曲艺木偶皮影“金狮奖”、曹禺戏剧文学奖、全国美术展览奖,以及文化部、中国文联(音协、舞协、曲协、美协)颁发的全国性艺术奖项(经确认的国际性艺术奖项)。

 

(五)省级奖项:指长白山文艺奖,二人转新剧目评奖推广会暨小品比赛、创作剧目评比演出、戏剧文学文华奖、全省中青年演(奏)员专业比赛,以及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联(音协、舞协、曲协、美协)颁发的全省性艺术奖项。

 

(六)市级奖项:指地市级及以上的宣传、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及文联颁发的全市性艺术奖项。

 

(七)公开发表、出版:指论文、著作在有“CN”刊号、“ISSN”或“ISBN”编号的出版物上发表或出版。


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1-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