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佳木斯市灵活就业等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佳木斯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灵活就业医疗保险收缴工作,现将灵活就业人员、集体退休预留人员、城镇老龄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1.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2024年医保险缴费标准为: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4808.16元,大额医疗保险每人160元,合计4968.16元。

 

2.集体企业退休预留、城乡老龄居民一次性缴纳完基本医保费人员的,缴纳2024年大额医疗保险费每人160元。

 

二、缴费时限及享受待遇规定

 

2024年1月9日至12月23日,节假日及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不收费。参保人员应及时缴费,缴费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三、缴费方式

 

1.参保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或社会保障卡到市区内建设银行各服务窗口缴纳。

 

2.通过“佳木斯税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缴纳医疗保险费。

 

佳木斯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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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