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关于公布本市新增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约定服务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限定在特定医疗机构使用的诊疗项目管理办法》(沪医保规〔2021〕1号)有关规定,现将本市新增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约定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

 

医用高压氧治疗

 

列入“暂予约定”的医疗机构,提供医保诊疗项目约定服务的期限为一年,到期前两个月内,应通过“一网通办”再次申请。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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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