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 关于开展2023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审核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50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规(2023)13号)等要求,拟在全市范围开展2023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审核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年度审核时间

 

2024年1月20日—3月10日

 

二、年度审核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经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或者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或备案(含分支机构)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三、提交材料

 

(一)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其业务主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详见附件1)提交上一年度经营情况年度报告(附件2),报告内容:行政许可和备案情况、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经营活动情况、财务情况等内容,并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设立的分支机构向住所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经营情况年度报告。

 

(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或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证。

 

四、工作流程

 

(一)审核

 

对行政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审核后在其许可证正、副本的“年度报告公示记录”栏上加盖“各业务主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章”;对业务备案(含分支机构)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各地人社局进行复核。

 

(二)公示

 

市、县(区)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在本行政机关门户网站上依法公示本辖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的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

 

(三)核查

 

市、县(区)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举报核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及公示信息。

 

对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未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以及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作出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学习宣传,依法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和备案,加强日常监管、综合监管,切实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规范化水平。

 

(二)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应按规定依法向住所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按规定做好人力资源服务备案及书面报告等,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等。

 

(三)各相关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数据报表、年度报告等。

 

联系人:胡维,联系电话:0835-2240421

 

附件:

1.市、县(区)年审地点及联系方式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申报表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1日


附件下载:

  1. 雅人社函〔2024〕12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审核的通知 .doc
  2. 附件1.市、县(区)年审地点及联系方式.docx
  3. 附件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申报表.docx

来源: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