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河源市2024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的公告


根据《工伤预防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3号)《广东省关于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暂行办法》(粤人社规〔2018〕6号)和《广东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粤人社发〔2021〕25号)等文件规定及国家、省对2024年度工伤预防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了2024年度工伤预防的重点领域。现将重点领域和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公布如下:

 

一、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一)制造业(电子通讯、机械制造、橡胶和塑料制品、非金属矿物及金属制品等行业,水饮料行业)领域;

 

(二)新业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领域;

 

(三)职业病危害行业领域;

 

(四)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

 

(五)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的重点企业。

 

二、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1.面向我市行业和大中型企业开展的工伤预防项目,可由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在广东省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申报。

 

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申报实施的项目,可由其直接实施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①直接实施的项目,应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内容、权利和义务等事项,严格履行协议。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做好档案管理,定期上报项目进展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②委托第三方实施的项目,应当参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规定的程序,选择《广东省关于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暂行办法》(粤人社规〔2018〕6号)第七条规定的社会、经济组织以及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工伤预防服务,与其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服务合同应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按照“谁委托,谁监管”的原则,对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的工伤预防项目,应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第三方机构严格履行协议,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做好档案管理,定期上报项目进展情况,确保有效实施。

 

2.面向我市社会和中小微企业的工伤预防项目,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应急管理部门参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从符合《广东省关于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暂行办法》(粤人社规〔2018〕6号)第七条规定的社会、经济组织以及医疗卫生机构中选择提供工伤预防服务的机构,推动项目实施。 3.在上年度实施的项目中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法律和合同(协议)规定、服务质量不高的单位(机构),本年度不得申报。

 

(二)申报项目基本要求

 

1.项目类型:工伤预防项目包括培训项目和宣传项目。

 

工伤预防培训项目,是指开展工伤保险及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培训,结合所属行业或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工伤事

 

故预防、职业病防治、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防范、突发疾病防治等相关知识培训、典型案例分析与警示教育、互动培训教育,以及常见工伤事故应急处置与医疗救治知识培训、安全生产相关知识技能培训等。

 

工伤预防宣传项目,是指通过各种媒介和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宣传工伤保险及工伤预防政策、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政策,宣传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防范、突发疾病防治等工伤预防相关知识。

 

培训项目和宣传项目须单独申报,分别填写提交申请材料,同一个工伤预防项目,不能同时涉及宣传与培训内容,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2.项目的数量、预算及编制要求:

 

①面向我市行业和大中型企业开展的制造业领域工伤预防培训项目2个,其中:电子通讯、机械制造、橡胶和塑料制品、非金属矿物及金属制品等行业的培训项目1个,项目预算不超过40万元;水饮料行业的培训项目1个,项目预算不超过15万元;

 

②面向我市社会和中小微企业开展新业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工伤预防宣传项目1个,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动组织项目实施,项目预算不超过25万元;

 

③面向我市社会和中小微企业开展职业病预防培训、宣传项目各1个,宣传项目预算不超过12万元,培训项目预算不超过13万元。根据《广东省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公卫办〔2022〕1号),由市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职业病预防培训、宣传项目;

 

④危险化学品企业领域的工伤预防项目,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41号),由市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要求继续组织实施2023-2024年度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

 

⑤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领域的工伤预防项目,根据《关于实施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102号)和省有关工作要求,由我市行业主(监)管部门组织实施,项目预算不超过35万元;

 

⑥编制项目预算要求:培训费(含师资费)应参照《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540号)、《关于印发<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行〔2017〕260号)、《关于印发<河源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河财行〔2023〕46号)等相关规定及项目标准执行。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原则上每期不超过1天,不得安排学员住宿。

 

3.绩效目标:工伤预防项目要保证实施效果,提高工伤预防费的使用效率。

 

①工伤预防培训项目绩效目标。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培训项目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受益企业或职工满意率大于85%,培训对象的知识、信念和行为分值提高大于15%,培训后跟踪回访6个月,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下降10%至15%;

 

②工伤预防宣传项目绩效目标。宣传成品符合委托方要求,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宣传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并在既定目标范围内宣传全覆盖。

 

4.实施期限:申报的工伤预防项目须在2024年10月底前实施完成,并在2024年12月底前按规定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材料。如实施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计划及未按时按规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材料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进行结算。

 

5.结算要求:实施单位办理费用结算时,签订项目服务协议或合同主体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批复文件、培训宣传通知、邀请授课函件或有关批件、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授课费签收表、招投标材料、影像、原始明细单据和电子结算单凭证、培训教材和课件、项目总结报告、评估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相关单位在工伤预防项目工作中涉及经济往来的(包括单位之间及单位与个人之间),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三)申报程序

 

1.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

 

2.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细化实施进度及预算,提出项目考核绩效目标(按照附件3要求编写);

 

3.填写《广东省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附件1),并按规定申报。

 

(四)申报材料

 

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应附以下材料:

 

1.相关部门合法登记(注册)证;

 

2.广东省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附件1);

 

3.工伤预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

 

4.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按照附件3要求编写);

 

5.具备开展工伤预防(含安全生产事故及职业病预防)培训宣传项目的相关经验材料;

 

6.申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开展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信息技术等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五)申报时限

 

2024年2月9日前。

 

(六)申报地点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工伤保险科,联系电话:0762-3238323。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学习掌握政策。请有意申报的单位或组织认真研读相关政策规定,掌握申报条件及有关标准,熟知申报程序和项目实施的各项要求。

 

(二)认真筹划按时申报。请有意申报的单位或组织对照2024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及项目要求,认真进行研究和筹划,按时完成申报材料递交工作。

 

(三)积极配合遴选确定。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期结束后,我局组织市工伤预防专家根据申报要求及工伤预防政策法规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参加工伤预防项目遴选。工伤预防联席会议从工伤预防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专家评委会,由专家评委会提出评审意见,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根据专家评委会的评审意见,集体研究确定2024年度工伤预防项目。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2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广东省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xlsx
  2. 附件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doc
  3. 附件3:编制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doc
  4. 广东省关于印发《关于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来源: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1-12